在我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时,已经会开车了。当时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轮车为主的那最后两年的台北,私家车并不多见。我的家中自然也没有汽车。
回忆起开车的学习过程实在很简单。在当时,如果一年中碰到一个朋友恰好手上有辆车,那我必定抓住机会,低声下气的请求车主让我摸摸驾驶盘,那怕是假的坐在车里不发动车子,也是好的。
偶尔有几个大胆的好心人肯让我发动了车子开,我必不会辜负人家,把车当当心心的开在台北市空空荡荡的马路上,又会开回来。
开了两三次,就会了。那时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国朋友的车——当然也不属于他的,车属于他做将军的爸爸。爸爸睡觉去,儿子就偷出来慷慨的做好国民外交。
我是开了好久的车子,才去进驾驶学校的。那个往事被写成一个智斗警察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经收到书本里去了。
好的,从此做了一个养马的人。
我叫我的车子马儿,对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马都很疼爱,常常跟车讲话。跑长途时拍拍车子,说:“好马,我们又要跑罗!”
那车子就听得懂,忠心的水里去,火里来,不闹脾气。
说到“水里去”并不只是形容词,开车时发生最大的事件并不在于一次国外的车祸,而在台北。
我的经验是,每次车子出事,绝对不在于马儿不乖。决定性的出事原因,必然在于主人不乖。
那是一个狂风大雨的寒夜,我姐就选了这种天气去开“学生钢琴发表会”,地点在植物园畔的“艺术馆”。天不好,姐很伤心。
这是家中大事,当然全体出动参加捧场。
大雨中我去停车,停在“艺术馆”和以前“中央图书馆”之间的一块空地上。对于那个地方,我不熟,而且,那天太累了,眼睛是花的,累的人还开车,叫不乖。
当我要停车时,看见一个牌子,白底红字中文,靠在一棵树边,写着——“停车场”。没错,就停在牌子下面。可是其他的车辆都驶得离我远远的,停在二十几步路边的地方。
“好笨的人,这里那么空旷,怎么不来停呢?”我想。等到钢琴表演结束,家长和小朋友们捧了一些花篮出来,各自上车走了。我的车内派到爸爸和妈妈同坐。看见那倾盆大雨,舍不得父母淋湿,就说:“别动,我去开车来,你们站在廊下等。”又因为天气酷寒,我怕父母久等会冻着,于是心里就急了一点。发足往雨夜中冲去。
停着的车子必须来个大转弯才能回头,我看了一下左边的宽度,估计得倒一次车才能全转。我看一下右边,右边树下那块牌子又告诉我——停车场。那个停车场一辆车也没有,雨水中平平坦坦的。那就向右转好了,不必倒车,一个大弯就可以改方向了。那时,我念着父母,又急。
好,发动车了,加足马力,驾驶盘用力一扭,马儿跳了出去,是匹好马。
不过一秒钟吧,我听见不算大声的一种冲击声,然后我发现——车窗外面不是雨水,而是一整片大水在我四周。车子在沉——是在沉,的确在沉。在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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