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敏锐的人能在一瞥之间判断一个人地位的高低?他捕捉哪些特征?
【容貌
首先,优美的容貌。当然,各个阶层中都不难发现容貌姣美之人,但相貌漂亮通常是上层等级的标志。姬莉·库柏认为,这是审慎的自然选择的结果。她发现,如果上层人士与阶层较低的人结婚,他们通常只会选择美人。她总结说:“大体上说,长得漂亮的人往上走,与社会地位更高的人结婚,……缺少安全感。容貌丑的人一般与低于自己阶层的人结婚。”
【微笑
再者,微笑,另一个等级标志。这意味着,不要笑得过头。走在街上,你会注意到贫民阶层的女士比中层和上层阶级的女士要笑得更频繁,嘴也咧得更大。一方面,她们喜爱展示自己漂亮的牙齿,当然是假的;另一方面,她们沉浸在那种急于告诉别人“我今天很快乐”的文化里,大多数时候会忍不住流露出带有防范性的乐观主义。说到假牙,最近我亲眼见到一番惊人的举动。某个公共场合,一位贫民阶层男性的上假牙托掉了下来,他正好能用舌头将那粉红,黄色的玩意儿向前推,想把它顶回原位,结果假牙托从嘴里向外突出了差不多一英寸,看来似乎要让那东西“透透风”。人们根本不可能想象,一位中产阶级或者中上层人士会有如此举动。如果人们见到一位对旁人不屑一顾的上层人士这么做,是不会吃惊的,因为知道他是故意为之。
【身高
身高在英国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是更可信的等级标志。但是。甚至在美国,有等级地位的人也很少会是粗短的小个子。再者,如果屁股向外厥,肯定是较低阶层的人士,就像脖子很短(或者哪怕显得很短)是低层阶级的特征一样,劳伦斯·威尔克,约翰·卡什一类的西部乡村歌手,以及类似的贫民中,短脖于的情况格外明显。如果你对于外貌能提示一个人的等级和社会地位仍表示怀疑,不妨试着想象一下,将下面这些人物放在一起相互比较会是何等情形:把罗伊·阿卡夫和艾韦内尔·哈里曼放在一起,把麦那·达雷和乔治·布什放在一起,或者,把米尼·帕尔和杰姬·奥纳西斯(指肯尼迪总统夫人,后改嫁希腊船王奥纳西斯。一译者注)放在一一起。
【体重
由于62%的美国人体重超重,所以,以示区别的一个不费力的办法就是身材苗条。身材苗条是上面四个阶层的一致目标,尽管中产阶级为了抑制爱吃马铃薯的嗜好付出了很大代价,因为他们的工作多数是案犊劳动,赤贫阶层和“看不见的底层”通常不会有什么赘肉四处炫耀,不过原因并非出于自己的选择。多数超重的人属于三个贫民阶层。速食品和啤酒,是两个导致发胖的重要原因,另外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会否下降的焦虑引发的神经质暴食,亦是一个原因,这在上层贫民中尤为显著,贫民阶层将肥胖自圆其说成是稳定的周薪和有能力经常外出用餐所致,甚至“外出吃早餐”也是合情合理的举动。然而我们知道,他们对麦当劳电视广告的迅速反应,实在是出于他们生活水平的限制。
最近有一份以贫民阶层为对象的杂志,刊登了一则广告,为一本节食的书作宣传。这则广告批评有关体重的数种谬误见解,刻毒地称那些说法“全是胡说八道”。它大加伐挞的谬见中包括这样的说法:“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一样超重。”该广告解释道:
“您的体重就是您社会等级的宣言。一百年前,肥胖是成功的标志。但那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肥胖是中下阶层的标志。与中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相比,中下阶层的肥胖者是前者的四倍。”
不光是数量上的四倍,还是四倍的可见度。炫耀肥胖是贫民的又一标志,目的似乎意在向较高阶层进行最大程度的美学冒犯,从而达到某种形式的报复。乔纳森·拉班在明尼苏达州商品交易会上,有幸目睹了一次似乎颇为精心。刻意的肥胖奇观:
“这些农业家庭……是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饿着肚子来到美国的移民的后代……一代又一代,这些家庭的成员慢慢吃成了美国人。如今他们全都身材相仿:同样宽大的臀部,同样的大肚皮,同样的火鸡式松垂下巴和抹香鲸似的躯干,同样见不着脖子。女人们勉强挤进粉红色弹力裤里,而男人们从格子衬衫和涤纶便裤的每一条缝和每一个纽扣之间鼓凸出来。”
拉班继续谈道,似乎唯恐自己不够惹眼,这些男人还戴着便帽让我们去注意他们后脖颈上的赘肉,似乎专门要和传统智慧“幸福就是做祖父母”的老话作对,越老反而越蠢了。拉班发现自己简直被美国的肥胖状况迷住了,他居然弄出一张美国的肥胖人口地图。根据这张地图,最肥胖的人们都居住在移民后代集中的地区,这些移民一直对“先辈的饥饿记忆犹新”。另一方面,“1776年以前在北美建州的几个地区在脂肪厚度方面的数据最低,人口的腰围按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规律递增。美国的赘肉之都大约座落在明尼苏达、依阿华和南北达科他三角地带的某处。”
相反,我们用不着跟着拉班到处观察,就能确信在这个国家存在一种精英外貌:它要求女人要瘦,发型是十八或二十年前的式样(最有格调的妇女终生梳着她们读大学时喜爱的发式),穿极合体的服装,用价格昂贵但很低调的鞋和提包,极少的珠宝饰物。她们佩戴丝中——这立即表明等级身份,因为丝中除了显示等级之外别无它用。男人应该消瘦,完全不佩戴珠宝,无香烟盒,头发长度适中,决不染发;染发是中产阶级或上层贫民的标志,里根总统的这一作法已是明证。他们也决不用假发,假发只限于贫民阶层(上层和中层贫民称假发为“小毯于”。“垫子”或“桌垫”,下层贫民称为“toops”)。对时下的、惹眼的和多余之物的拒绝过程,成就了男人和女人的精英外貌。既然肥胖既惹眼又多余,上层阶级便拒斥肥胖。麦克尔·科尔达在他的《成功!》一书中一语中的,他发现“瘦很昂贵”。
【衣着
上层人士对多余之物的拒绝并不意味着他”=在服装上追求“最少化”。相反,多层穿戴是必需的。爱丽森·卢莉在《服饰的语言》(1981)中认为,“大体上,一个人穿的衣服层越多,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她还说“近年来多层服装的时尚,就像有时声称的那样,可能和能源短缺有关(美国政府曾号召人们穿多一点以节省取暖消耗的能源。-译者注),同时,这也是显示家中衣橱庞大的好办法。”
中上阶层女士几乎无一例外地身着灰色法兰绒裙,斯图亚特格子裙,或者卡其布长裤,藏青色卡迪根式开襟毛线衣(有时是缆绳状花样针织),彼得番式衣领的白衬衫,平跟鞋,最好用无边平顶帽罩住头发。气温低时,披上蓝色上衣。如果有公事在身,则改穿灰色法兰绒外套。但无论什么衣服,最理想的颜色是真正的藏青色。多层混穿屡见不鲜,低调则是共同的倾向。必不可少的饰物是一种眼镜盒,装点着手工刺绣花边(这可是一个重要的等级标志:手工刺绣表示女主人每天拥有数小时闲暇来从事这种手艺——对贫民阶层来说这是不敢想象的)。如果一位妇女为家人和朋友做许多刺绣活,很可能她属十中上阶层。但是如果她在织完一件毛衣后还缝上一个小标牌,写着“格特鲁德·威莉丝手制”,她一定是位中产阶级妇女;如果标签上写的是“格特鲁德·威莉丝编织艺术”,她无疑是位上层贫民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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