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内容方面的要求,从消极方面说是不要空洞无物。这物,通常是“自己”的思想感情。说通常,因为在少数情况下,作文也可以是代言。代言,有时是代一人。比如在旧社会,农村妇女几乎都是不识字的,有事需要写信,常常是由学塾老师代办。这信的内容与塾师无关,有些甚至是塾师认为不当的,这编组成文就不是自己的思想感情。但这仍然应该说是言之有物,因为其中有某妇女的意见和要求,如果无此文,收信人是不会知道的。代言,还有时候是代众人。比如,小的,为什么事用团体名义写个通知;大的,为什么事用行政单位名义写个通报,这也是作文,内容却不表示自己的思想感情。代言,也要内容充实,条理清楚,措辞得当,却不必也不当染上个人色彩。
我们一般说作文,说写作,很少是指代言,这从正面说是必须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自己的,对面是别人的;或说一己的,对面是一般人的。这相对的两方面有关系问题,有高下对错问题,有如何处理的问题。为了减少头绪,突出重点,我们无妨略去感情不说,专说思想,这问题就成为:作文,要求言之有物,这物如果是“意见”或“看法”,而碰巧牵涉到“自己”和“别人”,“一己”和“一般”,我们要怎样对待?
自己和别人,问题比较小。“英雄所见略同”,当然有好处,可以证明对的可能性大。不同,也没什么了不得,亦各言其志而已矣。自然,如果这别人在这方面是专家,而且向来态度持平,你的看法与他距离远,甚至相反,下笔之前就要慎重考虑,因为很可能是肤浅或一偏之见,经不住推敲。不过无论如何,他的同样是一己之见,不同,无妨各行其是,只要经过周密思考,顾虑不必过多。又,人的见闻有限,作文,谈某事物或某问题,不能等待耳听八方之后再下笔,所以考虑别人的意见,事实上难得周遍。因此,关于写自己的思想,需要多注意的是“一己”和“一般”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
所谓一般,是多数人,甚至长时期,认为对,不当提出疑问的。这里面也是内容很杂,有性质、程度等等的差别。比如牛马是脊椎动物,千真万确,这是不容怀疑的一极端。可以由此向下移。比如《史记》是典范的历史著作,怀疑的人很少,但不见得没有,我们可以说这是较高的一般;苏东坡的词成就大,同意的人很多,但有些人不这样看,我们可以说这是较低的一般。对于某事物或某问题,关系远,兴趣低,我们常常没有意见;没有,不想说,自然更不必写。但对另一些事物或问题,我们就可能有意见。这意见,最大的可能是与一般一致,或大致相同,可以不可以写入作文?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因为人人有思想言论的自由。不过,如果这一般是“牛马是脊椎动物”之类,那就还是不写为好,因为你有思想言论的自由,读者还有不看的自由。著文,较高的目的是述新知,解旧疑,使有疑的人不再疑。
疑,来源于有可能错。一般说,多数人的共同看法,对的可能性比较大。这可以用统计学的原理来证明,也就是谚语说的,“三个臭皮匠,凑个诸葛亮。”事实正是这样,一个人,思想片面是常见的;千百人,思想都片面是少有的。回顾历史,情况也是这样,无论人文科学或自然科学,时间放长一些,多数人首肯的意见通常是不错的。
但这只是通常,不是永远。有例外,较大的原因是难免所谓局限性。最明显的例证是时代的局限性。历史上有不少认识或主张,在当时成为多数人首肯的,如道德方面的愚忠愚孝、妇女守节等等,现在看起来,就是在当时也并不合理。还有风气的局限性,如明朝的文风重复古,多数人以为写文章应该模仿秦汉,至于为什么必须像秦汉才算好,一般人不过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不管是时代的局限还是风气的局限,总之是一般人首肯的未必就没有问题。较小的原因是有时(自然不多)会有个别的一己之见冲破局限性,而这类一己之见,经过长时间检验,证明却是可取的。历史上这类例证很不少,我国的,如范缜的《神灭论》,西方的,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都是。
这样,作文,怎样处理一己和一般的关系,对应客观情况,原则就比较容易规定,是:尊重一般,不弃一己。应该尊重一般,理由已经说过,这里着重说说为什么要不弃一己。所谓一己之见,就它同一般的距离说,有两种情况。一种,对于某事物或某问题,经过思考,认为一般是对的,自己同意,严格说这也是一己之见。但这是一己与一般相同,没有互不相容的问题,可以不管。这里只说通常说的一己之见,是多数人不这样想,而自己却这样想的那种看法。
这样的一己之见,也可以甚至值得写成文章,理由之一是,它有对的可能。一己之见的对错问题更加复杂。一个重要的关键是具有一己之见的个人的学识如何,态度如何。学识丰富,态度持平,对的可能性就大,反之,对的可能性就小。还要看具体情况,同一个人,对两种事物都有一己之见,也可能对这种事物的看法是对的,对那种事物的看法却不然。学识和态度,不同的人可以很不同;不同事物的性质、广狭、深浅,属于何种专业,更是千变万化。总之,泛泛地说,所谓一己之见,有不少错的可能,但也不是没有对的可能。既然有对的可能,我们就没有理由阻止它写出来。
理由之二是前面说过的,作文要“言为心声”。不同于一般的一己之见,即使未必保险不错,但只要是自己思考之后确信的,就可以如实地写出来。不然,那就会成为人云亦云,还有什么价值呢?
理由之三是,对于某事物,有时候自己有新的想法,却拿不准究竟对不对,这也宜于写出来,算作对一般的看法提个疑问。提出质询,如果证明一般的看法不误,这是真理愈辨而愈明。
理由之四,这是旧话了,好的文章应该是“言志”的。还是五四以后不很远,文坛有过“言志”与“载道”的小争论,当时所谓载道是指韩文公那样的言不离圣道,言志的志则与圣道相左,是指一己之见和一己之情。在五四的带有文艺复兴精神的风气的影响之下,一般认为写文章应该言志,不当载道。其实,平心而论,这样极端对立的二分法,无论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是扞格难通的。譬如说,道未必错,也自认为不错,而以信服的心情写它,有什么不可以呢?因此,有人就改用圆通的处理办法,是:言他人之志即是载道,载自己之道亦是言志。按照这种精神,执笔为文是应该写一己之见的。
这言志的主张也许偏激一些,不如改为较平实的说法,是:对待一己之见,总的精神应该是慎重思考,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这表现在笔下是:(1)形成一己之见之前,要多对虑一般意见的各个方面;(2)一己之见不当来自灵机一动,而必须要求言之成理;(3)有所信,不因为不同于一般就不如实写;(4)尤其重要的是不立异以为高,已经发现不妥而坚持己见,成为“爬也是黑豆”派。(西方讽刺故事:甲乙为地上一个黑点是什么争论,甲说是虫子,乙说是黑豆,正在相持不下,黑点爬了,甲说:“你看怎样?”乙说:“爬也是黑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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