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文,想到的内容算是谈完了。有个从事语文教育的朋友说,这样的内容,有些语文教师会拿去参考,那就不如也谈谈怎样教。这个善意,以及或者会拿去参考的语文教师的善意,我不敢辜负。可是想到谈,却感到困难不少。我昔年也当过语文教师,深知道语文教师的苦处,上课,要把未必好的文章说成天衣无缝,下课,要把不很通的作文改得体无完肤,精力比其他学科的教师费得多且不说,最头疼的是常常事倍而功半。当年我上学时期,不少人有个偏见:教数理化不能凑合,教语文(那时候名“国文”)可以凑合,比如有那么一位先生,教数理化等学科能力不够,而
师,一位,生,相当多,40上下。教师,有学识、经验、性情等方面的差异,都会影响教学,留到下一节谈。这里说学生,虽然年龄差不多,程度、兴趣等却也必致有差异。旧时代学塾教学,是合屋而不合班,比如有的学生念《千字文》,有的学生却念《诗经》,在一间房子里背诵吟唱,各不相扰。就学习语文说,这个办法不无好处,可是现在引用有困难,直截了当地说,那是小农经济,不足为训。既然不能考虑,也就可以暂且放过,留待有用的时候参考。
另一个必须考虑的是语文课的性质的特殊。怎么特殊?不久前有人告诉我,说王力先生在上海说,语文可以无师自通。这是经验之谈,很对,语文的性质就特殊在这里。数理化就不然,初步的,无师自学不容易,高深的更难。语文是学语言,可讲的理不多,至少是用处不大。学是学的“习惯”,比如同样的疑问句,汉语说“你是小王吗?”,“你是”的次序与直陈句相同,英语就不然,要说“Are&you”,颠倒一下。理何在?没有理,只是“习惯”。学而能成习惯,靠“熟”。熟,要靠自己动口,自己动手,“勤”。勤就能学会,学好,不勤就不成。这个意思已经说过多少次,因为总有人看作老生常谈,不重视,所以想再唠叨一次,举两种性质的例,郑重地证实一下。一种是很多人的经验,比如看《聊斋志异》,文言,典故多,难懂,但又喜欢鬼狐故事,爱不忍释,只好硬着头皮看,这样看多了,看惯了,也就懂了。这是偏于感性的。还有偏于理性的,比如读多了,文白都熟悉,看到“未之有也”与“未有之也”并存,知道后一种说法是错的,并能讲出一番大道理;看见“把他请”、“把他请来”、“把他坐上车”并存,知道前后两种说法都不对,也能讲出一番大道理。不管是久而自通还是能够讲出一番大道理,基础都是“熟”,不是先记清知识和原则,然后用知识去分辨,用原则去衡量,判定是非。
因为语文具有如此特殊的性质,教师想要教会、教好,就必须适应这个特殊的性质。怎样适应?可一言以蔽之,要以学生的活动或说主动为主,教师的教导为辅;或者换句话说,要让学生自己走,教师在前后左右关照关照。有人也许会想,这是不是启发式?我说不是,因为启发式是先引起兴趣后开讲,以学生为主是尽量让学生去读、去写,教师少讲。我有时想,教语文(包括作文),教师无妨退居顾问的地位(自然要在识字阶段以后),比如课本上收的是范文,其中也许有难点,有就讲讲,不难的地方就少讲甚至不讲,让他们自己去读,自己体会。用这种办法教,效果就一定不如满堂分析课文的思想意义、写法特点,以及语句的语法结构吗?我看不见得,因为少讲或不讲,学生活动多,主动性大,熟的机会就多得多。课本之内是这样,课本之外(课外读物)当然更是这样。
说严重一点,有的教法(自然完全出于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是正好反过来,以教师为主,学生为从,无论课上课下,学生都随着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团团转。比如教一篇课文,讲前要布置作业:解释生词,体会文意,等等。上课了,问词意,问文意,然后小张念了小王念。再然后是开讲,重点是分析:思想意义,篇章结构,写法特点,甚至某些语句的语法结构,等等。再其后,比如讲完了,还要布置作业,由发挥教育意义之深刻起,直到把某几个句子(多是长句)画为图解止,等等。我没有多调查研究,可是偶尔有大小孩子来诉苦,说累得要死,总是夜十时以前不能睡,却始终不知道画这样麻烦的图解有什么用,拿起笔来怎么样能够写通顺了。我同情这些累得要死的孩子。但是更同情那些使孩子累得要死的教师,因为他们不只要在堂上分析,还要在堂下写教案或变相的教案。——有个时期,教案甚至被抬举到同于演出的剧本,你上台演《游园惊梦》,就一定得唱“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一个字不许错。如果说孩子是累得要死,教师就可以说是几乎死去了。我常常想,什么事都要问问效果,这种学生和教师都累得要死的办法,有什么效果呢?我看,最值得重视的效果是学生没有时间读,没有时间写,因而没有熟的机会,并永远不能培养成为熟和通之基础的读写兴趣。要熟,要通,至少我个人想,办法要反过来,让学生自己去活动,多读,多写。有的人也许要担心,就拿读说吧,学生自己读,不懂,体会不深,甚至理解错了,怎么办?我的想法,这毫无关系,读多了自然就懂了,体会深了;退一步说,理解错了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教师又何尝不可以理解错了?语文专家又何尝不可以理解错了?何况错误总会随着读得多而逐渐减少,这就好。总之,原则是,如果“多”和“确”不能两全,那就宁可抓紧“多”,把“确”放松一些。这种办法的附带收获是:学生有了自由甚至兴趣,在读写方面可以自己调节,不至累得要死;教师呢,也可以活动一些,不至于长年背诵“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自然,最重大的收获还是熟能生巧,虽“有”师而“自”通。
有的人也许会想,我的设想是让学生走放任的路,教师睡大觉。其实不然。专就教师说,他的工作只是变机械为灵活,担子并没有减轻,甚至更重了。为什么?因为有些重要而不容易的事,他必须做。
(1)要引路。打个比方,学生是外地的甚至外国的旅游者,想用有限的时间饱看北京的风光;教师是导游者,就必须能够说清楚,都有什么可看,看某个地方,可以利用什么交通工具,顺着什么方向走,看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等等。教语文也一样,学生起初都是不辨东西南北的,身上背着家长的希望(变不通为通)来求学,几乎是每迈一步都要教师来指点:学语文是学什么,怎样学,怎样向前走,哪条路平坦,哪条路崎岖,最终要走到哪里,等等。再说具体一点,比如学生拿到语文课本,或者什么课外读物,翻翻,通常会提出种种问题:这个字怎么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段话的大意是……,对吗?我不喜欢这一篇,是怎么回事?某一本我看完了,再看什么好?你的意见,我不同意,可以说说吗?等等。教师要有问必答,虽然不必担保都正确,却要言之成理,使学生心服;更重要的是要有助于学生顺利地前进。有时候,有的学生默默然,那表示他还没有走到能够提出问题的地点,是问题更大,这就要用到启发式,牵着他向前走,或推着他向前走。
(2)还要适当地因材施教。上面提到旧时代学塾中合屋不合班的教法,现在全套引进不容易,似乎也没有必要,但适当地采用一些还是可以的,或说应该的。以读为例,不同的学生,资质不同,兴趣不同,学力也有高下之分,那就不能求画一,要读什么都读什么,要读多少都读多少;而最好是,应该吃酸的就供山楂,应该吃辣的就供青椒,只要能够吃饱了养壮了就成,食单却不要求一律,而常常是故意不一律。
(3)还要严格要求。上面多次说到自由,说到主动,这不是放任,因为它有明确的目的,是学好语文,能写通。就这目的说又没有自由,绝不放任。再说简单明快一些,是只有前进、求快求好的自由,没有踏步不进、不快不好的自由。学,未必是本能所具,因而培养兴趣并不容易。这有如上路的马,如果不好好往前跑,就不能不打几鞭子。鞭子是比喻,意思是要严格要求。这包括大大小小的许多事,只举两个例:a.限定半个月读完一本课外书,交读书笔记,某一学生到期没读完,不交笔记,决不通融,扣分不算,还要补上。b.作文,字写得既不清楚,又不整齐,或者标点马马虎虎,也决不通融,扣分不算,退回,重写。
(4)还有更根本的任务要争取完成,是引导学生,使他们逐渐培养成学语文的兴趣,也就是读写的兴趣。有了这种兴趣,鞭子用不着了,“多”和“熟”没有问题了,也就是一切都可以水到渠成。其实,所谓兴趣,同上面谈到的以学生为主、以教师为辅正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或不同阶段,它的形貌的表现是师生在一起读,在一起写,在一起研讨,在一起体会,总之是在一起前进。师,也许有些白发了吧?同孩子们携手前进,是忘年交,我以为,语文课的师生关系最好是这样。
有问必答,因材施教,培养兴趣,携手并进,这比写教案、背教案究竟容易多少呢?——难易是小事,效果是大事,所以凡是与语文教育有关的人都应该平心静气地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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