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楼的阳台上,可以观赏这个城市北半边的夜色。绿的红的蓝的粉红色的窗帘,使万千个窗户呈现出五彩缤纷的色彩。夜是安静柔蜜的。夜总是夜,星光在城市的上空显得灰暗。月亮也显得冷寂无光。城市北边横亘西东的那一架山或者说是一道原坡,逶迤伸展开去,看不见峰峦,看不清豁峪,只是一道模糊的雄伟的轮廓。山就是山,夜色里看不清峰峦和豁峪的轮廓依然是不失其雄伟。
我喜欢浏览异地的夜色。这个黄土高原上的北方小城,三十万男女白天奔忙在大街小巷里,夜晚就在那一孔一孔绿的红的蓝的粉红色的窗帘里头蜗居,于是就创造出这个北方小城不同于北京和广州的独自的色彩和氛围。哦!这是金关市的夜色。
我有点寂寞。我白天里观赏了这个小城可资骄傲的古董和现代文明的标志。这儿没有秦诵,没有唐王陵墓,却有瓷窑。这儿的瓷窑不是一般随随便便的什么破窑,而是唐三彩的发祥之地。举世闻名的唐三彩马和三彩骆驼,首先从这几个坍塌淤塞的破窑里被创造成功,还是世界第一。我在这儿住着金关市最高级的一家宾馆,享受着超越了我应该享用的规格标准。我品尝了这个古老的瓷都风味奇特的传统小吃,辣得冒汗辣得舌根僵硬的荞麦饼。我的心里却又怎的滋生寂寞了?我希望见到一位熟人,一位生活在这个城市多年的熟人。一位朋友,一个同学,一个旧时的同志,一个同乡,聊一聊,谈一谈,或者有幸被邀到他家去坐坐,我对这个陌生之地的陌生隔膜就完全打破了。这是我每到一个新地方的最惬意的事,说来不算奢望,有几回就真的如愿了,有几回只好留下寂寞和最终也未戳透的隔膜。
同行的和在金关城新结识的几个朋友在胡聊乱谈。我转进小屋,烟雾腾腾,空气浑浊,烟把儿从烟灰缸里溢出来,落在茶几上,和桔子皮花生壳混在一起。某个作家第三次结婚了,娶了个年龄相差十多岁的舞蹈新星。某走红的女作家和男人开始分居。某男作家和某女作家公开同居。性和爱和婚姻总是在一切角落里成为最畅通的话题。没听过的总想听,听到了总想说给还没听说过的人。
咣咣咣!
有人敲门。
敲门敲得这样响,完全用不着使那么大的劲儿。要么是急了,要么是个莽撞汉子。四五个人全都转过头盯着那门板,却没有谁打算立即跑过去拉开旋钮。我是觉得那门敲得太响太用劲,反倒不急于去打开它,毕竟我坐得离门最近,最终还是我拉开门。
一位女人,中年女人。她看我一眼,旋即就放弃了我,把一双灵活的眼睛扫向屋里,把坐在屋里床上、椅子上和沙发上的每个人扫瞄一遍,最终又把眼光落到我的脸上。我避开脸。
“这屋有个……辛程吗?”
我立即抬起头,一双疑惑不定的眼睛。眼睛的边儿和大角儿小角儿聚着皱纹,那些皱纹又几乎抹平了,像油漆匠在刷漆之前用砂纸打掉木板的沟缝儿,光了也柔了,然而总抹不掉隐藏的沟缝儿。那双眼睛虽无灵光,却很灵活,像淘洗得洁净的两只黑色套着白色的玻璃球儿。我看她看得这样仔细,却仍然认不出她是谁。我问:“你认识辛程不?”
“认识,把他烧成灰我也认识。”
“那好,你就认吧!他肯定在这屋坐着。”
她朝前走了两步,站到屋子中间,又一次扫瞄起每一位在床上椅子上沙发上坐着的人来,却不显得任何难为情。她终于把眼光又集中到我的脸上,使我很不舒服,像面对一双汽车灯的强烈照射。她眼睛一眨,带着探试而又几乎肯定的口气说:“你大概就是……”
屋子里的人都笑了。
玩笑至此,也就够了。我却惶惶然问:“你是……哪位?”
“现在……该你认我了!你也好好认认吧!难道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真是贵人眼高……”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真的遇上她了……
偏斜的太阳在山坡上闪耀,酸枣棵子繁密的小叶子变黄了,胡须草的长叶晒成了灰白色。好久没有落雨了,铁刷子草顶耐旱,叶子凝聚成乌黑色。马刺蓟花儿像紫色的绣球儿缀在焦枯的满布着小刺儿的枝杆上,无精打采。蚂蚱在声嘶嗓干的叫唱。太阳太刺眼了,那焰光的得人不敢抬头,稍微溜一眼就头晕目眩,眼前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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