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第一场雨特别地长,嘀嗒了四五天,大地一下子就被这场秋雨浇透了,浇凉了。凉下来的日子实在是好,爽啊,连喘气都特别地顺畅。返晴之后的天空一下子高了,清澈得像驴子的眼睛,傻傻的,仿佛很多情,其实什么也没有。万里无云。偶尔有一两片羽毛一样的云,它们挂在远处,静止不动。可以想见,高空没有一丝丝的风。再偶尔还有一群雁,它们在飞,不停地变换飞行的阵形,由“人”变成了“一”,又由“一”换回到“人”。它们并不匆忙,是早早地有了打算的样子,所以能按部就班。而王家庄的大地上就更加安逸了,巷子里铺满了稻草。连续几天的秋雨把家家产户的草垛都淋湿了,好不容易放晴,就必须把它们晒干,这一来整个王家庄都是金色的了。稻草在秋日的照耀下发出了特别的气味,有些香,还有些涩,王家庄就笼罩在这样的气味里。闻上去叫人懒。当然,那些鸡是开心的,它们低着头,在稻草上寻找一些剩余的稻谷,不用争,也不用抢,各自守着各自的地盘,这里啄一口,那里啄一口,自得其乐了。
沈翠珍提着丫叉,一直在家门口的巷子里翻草。太阳挂在头顶上,但秋日里的太阳毕竟是秋日里的太阳,不那么坚决了,有了恍惚和马虎的意思,照在身上格外的爽朗。往常翻草这样的活计总是由红粉来做的,可红粉这丫头哪里还指望得上,不指望了。等把红粉嫁出去,沈翠珍想,真的要好好歇上几天了。今年的这一年不寻常,太不寻常了,什么事都赶上了,一件接着一件,就像是老天爷安排好了的一样。是个凶年哪。太不省心、太不顺遂了。最愁人的还是端方。自打麦收的时候起,沈翠珍就一直在张罗他的亲事,眼见得秋天都过来了,没有一点头绪。没头绪也就罢了,还闹出了三丫这一出。哎,作孽呀。别看端方的条件这样好,他和三丫这么一闹,往后的事还真是不好说了。还是先放一放吧,不能急。等三丫的事慢慢地淡了,再往下说。这会儿给他提亲,再有肚量的姑娘也不会答应的。
沈翠珍一边翻草,一边想着端方,一抬头,却看见端方从家门口出来了,一手夹着草席、一手提着网兜,是要出门的样子。沈翠珍扶住了丫叉,望着端方手里的家当,有些不明就里,站在那里等。等端方走到跟前,沈翠珍把他叫住了,问:“这是做什么呀?往哪里去?”端方立住脚,瓮声瓮气地说:“我搬到河西去。”沈翠珍说:“搬到河西去做什么?”端方说:“我去养猪。”沈翠珍说:“你这是发的什么癔症?”端方不看他的母亲,也不理她了,兀自走人。沈翠珍喊了一声,说:“你给我站住!”端方就像是没有听见,脚底下拖了一长串的稻草。沈翠珍望着端方的背影,急了,硬是弄不明白端方究竟要干什么。他做什么不行,偏偏要去养猪。养猪当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终究不体面,主要是没有一个好的口彩。将来介绍对象的时候,人家问起来了,你们家儿子是干什么呀?养猪!怎么说得出口哇。沈翠珍一把丢下手里的丫叉,身边的老母鸡们一哄而起,吓得飞出去好几丈。她追上去,说:“端方!”可端方的身子已经在巷口拐弯了。
端方来到河西,钻进了养猪场的茅草棚。就在老骆驼的对面,架起了一张木板床。老骆驼五十好几的人了,驼背,后背上拱起来好高的一大块,村子里的人都喊他“老骆驼”。老骆驼还有一个特点,一脸的雀斑,像洒满了菜籽,所以,有不少人也喊他“老菜籽”。其实“老骆驼”和“老菜籽”都不是什么好听的称呼。可老骆驼这个人有意思了,他是有忌讳的,他认可“老菜籽”,却不喜欢人家叫他“老骆驼”。也许正因为这样,大部分人就格外坚决地喊他“老骆驼”,反而不喊他“老菜籽”了。
端方当然是一个例外,因为刚刚来,端方对老骆驼礼貌有加了,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老菜籽”。端方架好了床,铺上草席,躺下来,试了一下硬软,挺好,坐起来了,微笑着打量老骆驼。老骆驼蹲在地上,认认真真地吸着旱烟,一点也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也就是说,一点也看不出是欢迎端方还是不欢迎端方。说起来老骆驼这个人还挺不一般的,有家有口,是儿女双全的人,像他这样的人能在养猪场一呆二十年,其实不容易。当然了,老骆驼的老伴死得早,四十来岁就殁了。事实上,女儿出了嫁,儿子成了家,老骆驼就一直把养猪场当作自己的家,一心都扑在猪的身上。老骆驼和儿女们从来不走动,各自过各自的日子。这么多年了,他就一个人过。日子过得也蛮好,白天一个太阳,晚上一个月亮,白天三顿,夜里一觉,一五一十,挺顺当。好在老菜籽的腰板好,身子骨硬朗,和儿女们不来往,也没什么,不来往就是了。老骆驼还没到需要儿女们端屎端尿的那一步。只要有猪,老骆驼就能够自得其乐。想起来了,早些年老骆驼还做过全县的“养猪能手”呢。老骆驼和儿女们处不来,不等于他和猪就处不好。
端方在养猪场住下来了。其实,端方来养猪,倒不是临时的决定,经过深思熟虑的。最根本的缘由是端方不想呆在王家庄。想走。可是,又能到哪里去呢,只能到养猪场了。自从三丫走了以后,端方在王家庄其实就呆不下去了。端方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人,面对许多问题,其实每一次都是拷问和审讯。王家庄的人有一个特点,尤其是那些长辈,他们热心,关切,好奇,总是喜欢问。追根挖底地问。你要是不把你的事情告诉别人呢,那就是你不厚道了。别人在关心你,抬举你,你必须回答。可端方实在没有那么多的东西可以回答,有些事情也是不好说的,怎么办呢,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躲开。可王家庄就是这么小的一块地方,你能往哪里躲?想来想去,端方想到了养猪场。养猪场是个好地方,虽说离村子不远,可好歹隔了一条河,最关键的是,四周都没有住户,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嘴巴了。猪是有嘴巴的,可猪的嘴巴只会拱地,不会拱人的心。这一来就省心了。端方来养猪还有更深的一层缘由,主要还是为了当兵。端方自己也知道,高中毕业这么长的时间了,在村子里却一直没有“表现”,这总是一个缺陷。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来到养猪场,脏活和苦活都干了,将来“政审”的时候总归是个便宜。好歹是一个亮点。反正离征兵的时间也不长了,就是再苦,再脏,熬过去也就完了。总之,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养猪场蛮小的,说是“场”,其实也就是三十来条猪。一大半是杂交的约克夏,剩下来统统是新淮黑猪。比较下来,端方喜爱的是那些白色的约克夏。约克夏体态相当的昂扬,正面看过去,前胸的那一片特别地开阔,剽悍,能够看得见它们的豪迈。比较下来新淮黑猪就龌龊多了,样子十分的猥琐。最要命的还是新淮猪的两只大耳朵,大得出奇,软塌塌的,耷拉在那儿,一步三晃荡。一旦静下来了,却遮住了眼睛,样子就有些怪,鬼鬼祟祟的。再看看约克夏的耳朵吧,小的,在阳光下面呈现出半透明的状态,一有风吹草动就支楞起来了,一闪一闪的,像马,像矫健的猫科动物。当然了,最大的区别还不在耳朵,在腹部。约克夏的腹部扁扁的,平平的,收着,多了几分的俊朗与威武。新淮猪呢,它们的肚子可不讲究了,特别的大,特别的松,脏兮兮的全是褶皱,仿佛一大堆的抹布。由于新淮猪的背部凹下去一大块,这一下更糟糕了,它的腹部一直挂到地面,一旦行动起来,双排扣的奶子就拖在地上,和屎尿搅拌在一块儿,邋遢得要了命。
端方喜欢约克夏,那好吧,老骆驼和端方就做了简单的分工,所有的约克夏都归端方。两天没到,端方算是明白了,所谓养猪,就是给它吃。因为猪是人喂养的,它的习性和人也就有了几分的像,一天也要分成三顿。别小看了这一天三顿,麻烦大了。猪可不是人,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端着碗,充其量也就是两大碗。猪不是这样的,一门心思全在吃上头。到了吃的时候,它就像打仗,把它的嘴巴一股脑儿埋在猪食里,吞一口脑袋就要抖一下,再吞一口,再抖一下,然后,闭着眼睛慌乱地咀嚼。一顿就是一大桶。一天三顿,你就一担子一担子地往猪圈里挑吧。可麻烦的并不是猪的吃,而是猪的拉。猪这个东西拉起屎来实在是太放肆,什么时候想拉什么时候拉,想在什么地方拉就在什么地方拉,一拉就是一大堆。你要是不给它打扫,好嘛,它就在自己的屎尿里头睡,它才不管呢,还凉快呢。端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猪的脏,你刚刚给它打扫干净,他就给你摆摊子,东一摊,西一摊。端方便打,用手里的扁担揍它们,把它们揍得像马驹子,一蹦多高,又一蹦多高。老骆驼看见了,心疼了,说:“端方,可不兴这样。”话说得并不重。但是,意思全到了,有了情感的色彩。他对猪的爱惜可以说溢于言表了。端方不是不想偷懒,可实在是偷不起来,老骆驼的猪圈就在旁边,一比较,差距就出来了。老骆驼自己脏兮兮的,可他的猪圈则永远干干净净。扫完了,再用水冲,都可以摆酒席了,都可以作新房了。老骆驼还有老骆驼的理论,说养猪就如同小媳妇带孩子,会“喂”不算,把奶头子放进婴儿的嘴里,谁不会呢?关键是会“端”,会“把”。所以说,“傻媳妇会喂,巧媳妇会端”,就是这么一个道理。这么一来端方的劳动量就大了,刚刚挑过猪食,喂完了,还得再挑,挑水,冲猪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力量也是残酷的,老骆驼一声不响,硬是给端方树立了一个残酷的榜样。三四天下来,端方的肩膀肿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人不好伺候,猪就好伺候了?一样。有嘴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
因为每天要打扫猪圈,端方只好买了一只烟锅。猪圈里的气味实在是太冲了。点上烟,好歹能缓一缓。可纸烟端方是抽不起的,那就买一只烟锅吧。端方才二十岁出头,叼着烟锅,看上去老相了。然而,也只好这样了。加上不刮胡子,二十岁的端方一下子就老了十岁。
白天里忙完了,到了晚上,端方就和老骆驼住在茅棚里了。端方发现,也许是和猪相处的时间太长了,老骆驼便有了一些猪的习性。比方说,喜欢呆在墙角。比方说,在他没事的时候,喉咙里总要弄出一些声音,平白无故的哼唧一声。尤其到了吸旱烟的光景,老骆驼先要蹲下来,把背脊靠在墙角上,然后,点上火,慢慢地吸。吸一口,“嗯”一声,再吸一口,再“嗯”一声。听上去很像猪。除了哼唧,老骆驼就不怎么说话。老骆驼是不爱说话的,这一点有点像顾先生了,也是一只闷葫芦。然而,端方错了。这一次端方错大了。老骆驼不是一只闷葫芦,他爱说,是个碎嘴,是个话篓子。哕嗦得能要人的命。前几天他不说话,是因为和端方不熟,也许还在暗地里考察端方。现在,四五天下来了,看见端方挺老实,老骆驼的情形说变就变,一下子打开了他的话闸子,没完了。
端方,你听我说。老骆驼把马灯挂在了墙上,终于开口了。老骆驼说,这个猪啊,头绪多了,学问大了。老骆驼说,看上去它们都是猪,一样,其实呢,它不一样。各地的猪都不一样。江苏主要是新淮猪,黑色的,屁股上有一点白花纹,这是它的标志。上海呢,则是上海白。北京有北京黑。而山西就成了山西黑。浙江的却是浙江中白了。辽宁呢,辽宁有新金县的新金猪。新金猪是黑猪,可是,它的鼻尖、尾尖和四肢的下部都是白色,这一来我们就把它叫做“六白猪”。再向北,可就到哈尔滨了。哈尔滨的猪也是白色的,当然就叫哈白猪了。端方闭着眼睛,脑子里一下子就出现了一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图,幅员辽阔。这是猪的版图,是猪的历史地理。可老骆驼并没有局限于中国,在猪的话题下,他开始放眼世界了。老骆驼说,端方你可不知道,其实外国人也养猪。丹麦,知道的吧,它就有兰德瑞斯白猪。我们猪圈里的约克夏,它的老祖先其实在英国,后来呢,英国人把它带到了澳大利亚,再后来,它不远万里,来到了中国。美国人也养猪,最著名的有两个品种,杜洛克,汉普夏。还有比利时的皮特兰。还有加拿大的拉康比。多了。端方睁开眼,坐了起来,望着对面的老骆驼,盯住了他。这个人他不认识了,这个人是谁呀?端方以为这个养猪的老头连一个字都不识的,居然是个学问家呢。还一嘴一个丹麦,一嘴一个澳大利亚。这些外国的国名从老骆驼的嘴里冒出来,太吓人了。像做梦。这个人是老骆驼么?老骆驼的身子靠在马灯的底下,在墙上蹭了几下痒,诡秘地笑了。老骆驼小声说:“我在县城里学过。”
老骆驼在一九五七年到县城里学过养猪,那时候人民公社刚刚成立。话题扯到了一九五七年,老骆驼的话又多了。——那可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啊,老骆驼说,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两个大馒头,比拳头还要大,一个星期还可以吃一回猪肉。说起猪肉,老骆驼舔了舔嘴唇,话题又岔开了。——这猪呢,就是吃的。猪身上每一块地方都能吃,哪一块最好吃呢?端方你肯定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小母猪屁股后头的,那个,尾巴下面的,那个,知道了吧,哎,就是那个。最好吃。我知道你没有吃过。可我吃过。好吃啊,好吃。端方哪,别看我们天天养猪,我们反而吃不上猪肉。我已经四年没尝过猪肉的滋味了。
老骆驼没有在猪肉的滋味上做过多的纠缠,他的话锋一转,扯到卖猪上去了。卖猪谁不会呢?把猪赶到镇上去,过了磅,收好钱,行了。可猪不是这样卖的。老骆驼说,卖猪可有讲究了。最大的讲究就是喂,也就是最后的十天。在最后的十天里,我可以让它一天增加四斤的肉。你信不信?老骆驼说,猪肉七毛三分钱一斤,四斤肉,三四一十二,四七二十八,一天就是两块九毛二,十天就是二十九块二!假如,我是说假如,十天以后我们要卖猪,第一天要干什么?老骆驼问,第一天我们要干什么?
端方不知道。十分茫然地望着老骆驼。老骆驼自问自答了,得给它打虫子。老骆驼说,用一片敌百虫,掺在猪食里,让猪吃下去,虫子就没了。打完了虫子,让猪歇一天。第三天,我们就要给它洗胃。洗胃其实很简单,先给它吃大苏打,到了第五天,再给它吃小苏打,这一来猪的胃就洗干净了。为什么要给猪洗胃呢?是为了让猪有一个好胃口。让它吃。胃一干净,猪就像发了疯,拚了命地吃。吃多少,长多少。猪就是这样一个好东西,吃什么它都可以变成肉。现在,最关键的地方来了。吃什么?吃什么呢?
端方,还是我来告诉你。要把米糠,麦麸,玉米粉,青饲料放在一起,用水泡起来,这些都要提前预备好的。好好地沤,好好地晒,让它们发酵。一发酵就有酒香了。到了添饲料的时候,再加上一把韭菜,猪就特别地爱吃。特别地爱吃。你想啊,一发酵就有酒精了,猪一吃就睡。其实是醉了。醒了再吃,吃了再醉,醉了再睡,睡了再醒,醒了还吃,吃了还醉,醉了还睡,睡了还醒,醒了又接着吃嘛。醉生梦死是最长肉的,十天的工夫,那就是四十斤的肉。端方,要得富,先养猪。如果我们的祖国猪和人一样多,那我们的祖国将有多少肉?十天之内,国家必定富强。
端方对老骆驼佩服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假的。老骆驼就是猪状元。在这样的一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老骆驼不声不响的,悄悄地变成了猪状元。要不是来到养猪场,端方再也没有料到王家庄还有这样的人物。老骆驼不简单呢。
“老菜籽,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呢?”
“把猪当人。”老骆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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