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发生了杨训事件,它的突然出现搅动了政局。杨训其人不详,只知道他是钜鹿郡人,虽然才能一般,但品行不错(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崔琰主持冀州政府工作期间,把他作为人才向曹操推荐,曹操对杨训进行了礼辟。
这一年的五月,曹操成为魏王,杨训可能因为职级较低,没有出现在劝进者的名单中,但他也像许多人一样,上表对曹操进行赞美,歌功颂德。可能杨训写得有点过,有人讥笑他肉麻(时人或笑训希世浮伪)。
这件事引起了崔琰的注意,虽然他已不在冀州刺史府任职而改任魏国的尚书,但杨训是他举荐的,如果这个人有问题,他也要受牵连。为此,他专门找来杨训写的奏表看了看,发现并不像大家说得那么严重。
崔琰于是给杨训写了封信,信中有一句话:“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这几句话说得很含糊,可以有不同的解读,这一下给崔琰招来了杀身之祸。
从字面上看,“省表”的意思是“看过了所上的表”,“事佳耳”的意思是“这是个好事呀”,“时乎时乎”的意思是“时势啊时势”。关键是最后一句“会当有变时”,字面理解是“应当有变化的时候”。
据《三国志崔琰传》记载,崔琰的本意是说讥讽杨训的人没有看到时势的变化,有点吹毛求(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时乎时乎”以及“会当有变时”可以理解为要与时俱进。但崔琰这几句话说得也太简约了,尤其是“会当有变时”,给人感觉他盼着变天。
有人拿着崔琰的这封信向曹操报告,曹操果然对“会当有变时”很敏感,认为崔琰用意险恶(意指不逊)。曹操盛怒之下罚崔琰做苦工,这是一种刑罚,却不必关在监狱里,有点像罚做义工的意思。
过了几天,曹操派人前去探视,看看崔琰是什么反应。派去的人回来报告说崔琰在家里仍然每天待客,门庭若市,还看到他待客的时候用手卷着胡须,怒目而视,好像愤愤不平的样子(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曹操更生气了,直接下令将崔琰赐死。据《魏略》说,崔琰不是被赐死的,而是自杀。
杨训这位老兄果然是个书呆子,一点政治敏感性都没有,崔琰写给他的信让他顺手就当垃圾扔了,结果被什么人得到,拿它当废纸用来包裹笼盖(人得琰书,以裹帻笼)。
有个跟崔琰有矛盾的人,恰巧在路上看到外面有崔琰信的笼盖,于是跟踪上去,得到了崔琰的信,并报告了曹操。曹操认为崔琰这是心存不满,于是将崔琰下狱,下令剃光他的头发和胡须,罚他到建筑工地作苦工(髡刑输徒)。
前面那个举报崔琰的人后来又向曹操报告,说崔琰仍然心存不满。曹操大怒,想杀崔琰。崔琰是冀州名士,曹操不想公开杀他,就派人到狱中转达自己的意思,希望崔琰自己了断。可是崔琰并没有领会,过了几天曹操得知崔琰还活着,于是怒道:“崔琰一定让我动刀子吗(崔琰必欲使孤行刀锯乎)?”
曹操命令狱吏将这句话带给崔琰,崔琰说:“我真笨,不知道曹公原来是这个意思(我殊不宜,不知公意至此也)!”崔琰于是在狱中自杀。
在曹魏政坛上,崔琰绝不是一般人物,他的死是当时一个重要事件。
崔琰是冀州刺史部清河国人,大学者郑玄的学生,作为冀州的本土派有一定影响力,袁绍父子都对他礼遇有加。曹操得冀州后,对崔琰加以重用。在曹魏的政治阵营里,冀州本土派显得并不重要,与其它州人才辈出相比,出身于冀州的只有崔琰、邢、崔林等少数几个人而已。
曹操因为一件小事就将崔琰杀了,并不是他对崔琰个人有什么成见,相反,长期以来曹操对崔琰的才干和人品都相当欣赏,在很多方面都对他很倚重。
崔琰很熟悉冀州事务,曹操让他担任冀州别驾。别驾是刺史或州牧最重要的助手,可以理解为州政府秘书长,也可以理解为“副州长”。曹操以后外出征伐,留下曹丕守邺县,都让崔琰辅佐曹丕。
崔琰这个人,《先贤行状》说他“清忠高亮”,陈寿评价他“高格最优”,说明他是一个正直敢言的人,他曾经厉色劝谏过曹操,也当面批评过曹丕,但曹操对他的欣赏一直不改。
《世说新语》里记载了一件有趣的故事,说匈奴使者来拜见曹操,曹操这个人长得不好看,个子矮,长像没有威仪,而崔琰身材高大,浓眉重目,还有四尺长的胡须,很有气质,曹操就让崔琰假扮自己,而他捉刀立于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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