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天:公元36年,十一月十八日,吴汉率胜利之师进入成都城。进城后,一切都很顺利,也很平静。然而三天后,吴汉却发出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屠城。

这场大屠杀先从上层开始,公孙述妻儿老小以及其家族通通被斩;举城投降的延岑也没放过,其家族亦被斩杀。接着,吴汉仿佛着了魔,纵兵在城中烧杀淫乱,妇女儿童也不放过。公孙述的宫殿在一片火海中化为废墟。

屠城的消息很快传到洛阳城。刘秀暴跳如雷,骂吴汉不是人。然后又骂刘尚,说亏你还是皇族,在政府机构当过官,竟然还有这等残忍之心。

耿弇有过屠城记录,从不见刘秀皱过一下眉。然而这次他是真的火大了。他可能都想象不出,貌似质朴厚道、少言坚毅的吴汉,就像一座沉默的火山,爆发起来竟如此惊心动魄。

报复,或者复仇,在人类发展史上,当国家还没有出现之前,或者国家形式还没有达到文明理性阶段,杀人偿命,血债血还,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甚至此种暴力行为不被吐口水,反而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搜神记》里有这么一则故事:楚国有一对夫妇,夫为干将,妻叫莫邪。他们都是造剑专业户,楚王命他们造一对利剑。三年后,利剑铸成。夫干将却告诉妻莫邪说,我们替楚王造剑,一旦他得到手,为绝世人非分之想,他肯定把我干掉。反正都是死,不如我们只给他雌剑,雄剑藏到南山。你怀孕在身,将来若生儿子,记得叫他替我报仇。

果然,楚王得剑后,就把干将杀了。不久,莫邪生了一个遗腹子。儿子长大后决定要报杀父之仇。结果他去南山取下雄剑后,楚王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帅气高大的男人要杀他。于是下令搜捕,莫邪的儿子自己心虚,躲到山里去了。

就在山里,他遇见一个侠客。侠客了解情况后说愿意替他报仇,但必须借两样东西。一样就是雄剑,一样就是他的头颅。莫邪儿子同意献上头颅和剑,剑客就提着这两样东西去见楚王。

楚王见到要杀他的人的人头后狂喜。侠客建议他起火煮头,煮了三天三夜,头都没烂。侠客又诱楚王到锅前观看,楚王一探身,侠客手起刀落,把楚王的头砍下来。接着,侠客也将自己的头砍下,三头并煮锅中。

瞧瞧,多仗义、多悲情、多浪漫的复仇故事啊。

个体复仇方式源远流长,影响久远。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个体复仇又演变成集团复仇,这才是最具有恐惧性质的毁灭行为。

战国时代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打败赵国,俘获四十万赵国人。当时,白起担心赵国俘虏造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夜之间就将四十万赵国兵坑杀,只放了二百来号人回国报信。

白起这笔恶账,记在了秦国头上。多年以后,秦朝崩溃,故楚国贵族将军项燕孙子项羽兵指咸阳,打败秦兵,俘获二十万秦国兵。跟当年的白起一样,项羽担心俘虏群体过大,一旦失控后果很严重,又是一不做二不休,仅一夜就坑杀秦二十万俘虏。

项羽的一生是复仇的一生。他身上所有的能量,都是复仇魔鬼赐予他的。随着阿房宫那一把大火,终于息了他沉积多年的灭国之恨。但是,项羽却没想到,暴力不是万能的,他崇拜暴力,也死于暴力。

再来看项羽的对手汉高祖刘邦。刘邦早年征伐时,也屠过城。但是,刘邦喝酒是上了瘾的,杀人却没上瘾。相反,他收放自如。咸阳城下,约法三章,此举就注定王天下者,必是刘邦也。刘秀的身体里流淌着高祖刘邦的血。他可以允许耿弇屠城,却不允许吴汉火烧宫殿,奸杀平民。

这是为什么呢?认真研究就会发现,这里面的学问很多。

我认为,在历史集团对抗斗争中,报复性的屠杀就结果看肯定是个政治学问题。但是,从动机来看却是个经济学问题。政治学关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强权与弱势的平衡,经济学则注重成本投入与收益利润的比较。

就这个观点,我们不妨再作深入分析:公孙述和刘秀对抗过程中,双方都是投入老本的。公孙述倾全国之力,刘秀也基本上把全国优秀的将领和兵力都投到战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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