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至少有过两次犯法的前科,如果加上他弃职逃入芒砀山,那么他至少三次犯罪,算得上是惯犯了。
刘邦第一次犯法,应该在三十四岁以后,虽然史书上没有说他到底犯了什么事。但从当时的情形来看,这应该是他取代粗鲁不文的王陵成为沛县黑社会老大之后的事情。
王陵起初是沛县的黑帮老大,但不知什么时候,他把黑帮堂口搬到了南阳。老大搬走了,沛县地下秘密结社,就出现了权力真空,刘邦乘隙而入,取而代之。这应该是一次和平的权力移交,因为无证据表明当时有冲突发生。而且,不久之后,在南阳,包括在楚汉战场上,刘邦都曾经与王陵展开过友好的合作。这就证明了刘邦在沛县取代王陵的合法性。
刘邦取代王陵,成为沛县老大的相关证据资料,见于《史记·楚元王世家第二十》之中:
高祖兄弟四人,长兄伯,次仲,伯蚤卒。始高祖微时,尝辟事,时时与宾客过巨嫂食。嫂厌叔,叔与客来,嫂详为羹尽,枥釜,宾客以故去。已而视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为帝,封昆弟,而伯子独不得封。太上皇以为言,高祖曰:某非忘封之也,为其母不长者耳。于是乃封其子信为羹颉侯。而王次兄仲于代。
在这里,逃避法律追究的刘邦,身边带着“宾客”。所谓的宾客,是指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卢绾及其他人等。在《史记·韩王信卢绾列传第三十三》中,说得明明白白,说刘邦还是个平民的时候,因为吃官司躲藏,卢绾经常跟刘邦进进出出——高祖为布衣时,有吏事辟匿,卢绾常随出入上下。
出入上下?在什么地方出入上下?
在刘邦的大嫂家里出入上下。
宾客这个词,不过是给刘邦留面子,说得好听些罢了。刘邦毕竟不是信陵君,在当时连张耳的名气都达不到。不过是一介草民,玩什么宾客呢,他养得起吗?
刘邦养不起,于是他就让大嫂来养。
刘邦的大哥叫刘伯,就是刘老大的意思。刘老大早年就死了,留下刘大嫂带着两个儿子,艰难度日。因为丈夫早死,刘大嫂与公公家里的关系,必然会有些疏远。刘邦潜逃,官府缉捕,未必会注意到这里。大嫂家就成了官方捕探的盲区,于是刘邦就经常带着卢绾等一群人,去大嫂家里开吃。
可怜刘大嫂一个女人,治家不易。刘邦这伙人又都是食量超大的壮年汉子,三吃两吃,吃得刘大嫂顶不住了,就假装羹汤已经吃完,用勺子刮锅,发出清脆的声响,暗示这伙吃货另找地方。
不承想,刘邦其为人也,极为精明。他的人生信条是: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要想知道厨房有没有剩饭,就得掀开锅盖看一看。在听到大嫂以勺刮锅的声音后,汉高祖刘邦亲临现场,进入厨房勘查。发现锅里还有羹汤没有吃完,刘邦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从此不肯原谅大嫂。
有饭不让吃,伤自尊了。
这件小事,刘邦牢记了一辈子。等到他登基做了皇帝,故意大封三亲六眷,单单不封大哥的儿子。因为他把事情做得很难看,刘太公没办法,只好出面替自己的孙子求情,要求刘邦加封。刘邦说:不是我不想封他,怪要怪他娘不给我羹汤喝。
最后刘邦给大嫂的大儿子一个侮辱性的封号:羹颉侯。
从这件事情上来看,刘邦晚年的奋斗,打拼当上皇帝,其实就是为了一口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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