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鸥曾在漫画里犀利地写道,同学聚会对某些人来说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靠显摆现在来证明自己卓越的存在感,为腐朽溃烂的生活镀一层金,灼瞎当年混在一个战壕的伙伴们的双眼,来拯救自己内心荒芜寂寞的小宇宙,迎接人生一个又一个虚伪的春天。总之,混得好的,赤膊也要上阵,这个舞台也许比任何舞台都能让自己高调。混得差的,就算近在咫尺,也要编出千万个理由不来参加,以免不小心在这个自己在意却只能充当道具的舞台上沦为小丑。
这些年,我错过很多次同学聚会,高中很多同学不是在江城就是在江城的周边,我这个只身在北京的人被他们戏称为发配到北京享受沙尘暴的可怜虫。所以每次聚会,他们都是吃好玩好,我就是想听个爱显摆的同学在我面前把牛皮吹破了天,也没机会。
林珍珍是同学聚会的老配角了,一次都没落下,用她的话说,就算没她吹牛的分儿,跟着富二代大款们蹭吃蹭喝起码也对得起自己的肚皮,她说的是高凌和杨一可这两个混世魔王,高二分班开学的第一天,这两个人出场就相当震撼,都是一身阿迪、耐克,大热天的高凌还戴了个耐克的毛线帽,简直就是将牌子武装到了牙齿,班里的同学吃着冰棍看着汗水往脖子流的高凌只能甘拜下风自叹不如。对高中的大多学生来说,就是穿个班尼路以纯之类的也算是个小资,阿迪、耐克在学生的眼里绝对是成人世界的LV,贵气得让人不敢长久逼视。所以这两个人从第一天起,就在班级里奠定了地主老财败家子儿的光辉地位。如今十多年过去,这两个人一直兢兢业业地充当着聚会饭票的角色,穿衣品位也变成了阿玛尼和古奇,由地主老财家的两个傻儿子成功蜕变成了城市的伪精英。
我和林珍珍一下车,到了KTV门口,高凌穿着一身阿玛尼的黑色大衣,戴着个黑色墨镜站在门口等我们,我没眼力劲儿,以为是KTV的保镖,还跟林珍珍瞎掰,“这门口的保镖看着挺黑客帝国的啊,高凌那个败家子儿请我们到这么高级的KTV可得花不少银子吧?”
林珍珍比我更浑,好歹每年都得张口吃人家的白食,连主人家长什么样儿都没认出来,看了一眼装酷站着的高凌,直接从他身边呼啸而过,毫不在意地冲我摆摆手,“今天又没太阳戴什么墨镜啊,八成是个算命的瞎子走错地方了!”
只是我和林珍珍还没走多久,就听到后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追了过来,我们还没来得及转头,高凌的怒吼声就传了过来,“姜唯,林珍珍,你们两个……亏我大冷天地在外面等你们,你们见过算命的瞎子穿阿玛尼的大衣吗?”
我和林珍珍战战兢兢,一看摘了墨镜的高凌,也怪自己眼拙,却还是强扯出笑容,林珍珍毕竟吃了人家那么多顿白食,自然是吃人嘴软,笑嘻嘻地赔罪道:“哪能啊,我们刚才跟你开玩笑呢,你就当是……我们给你的见面礼,演了个东北二人转。”
高凌鼻孔呼呼地出气,似乎还没平复自己的小情绪,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姜唯,你上学那会儿说我败家子儿我就忍了,今天你又……”
我赶紧讨饶,“错了,错了,这位大哥,你怎么能是败家子儿呢,败家子儿怎么可能穿山寨阿玛尼,一定穿正品阿玛尼。”
高凌张了张嘴,眼睛也不瞪着我了,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嘴角一歪一扬,“变漂亮了啊,不过你嘴巴怎么还是这么毒呢,小心没人敢娶你!”
我作势拱了拱手,笑道:“不劳高公子费心。”
高凌也拿我没辙,咧着嘴干巴地笑了起来,“走吧,姑奶奶,最里面那间大包厢。”
走到包厢,人已经坐满了,娜娜和小丹向我和林珍珍招手,大家起哄,“哎哟喂,稀客稀客啊,我这是有多少年没见到咱们班的姜唯了啊?”
包厢里灯光昏暗,大家都不吃瓜子儿了,眼睛齐刷刷地看着我,昏暗的灯光下那些眼睛闪烁着野狼觅食的光芒,我哆嗦了一下,恍了下神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唉,你们该吃吃,该喝喝,你们就当我以前隐身了,今天重出江湖了呗。”
大家一阵笑,我和林珍珍坐到了娜娜和小丹那边,小丹今天上午刚从苏州探亲回来,抓着我的手一阵乐,“小唯,我们估计有3年没见面了吧。”
我拍了拍小丹扁扁的脑袋,“是4年,孩子。”
娜娜不屑道:“切,小丹,你少来这一套,玩温情牌你玩得过老娘吗,自从你跟苏州的那个小白脸厮混在一起,你哪里还记得咱们,上MSN连个话都不说的。”
林珍珍装作一脸反胃的样子问小丹:“别提MSN了,就连上企鹅你也老隐身,那个恶心的签名都在我眼前晃了两年了,我每次上企鹅看见你我都得绕道走,我说,倪小丹,你怎么还有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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