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长篇是从春天开始写的。从春天到秋天,我一直没有为它找到一个满意的名字。每隔几天,我就会为它换一个新名字。随后立刻觉得新名字不尽如人意,再次换掉。一直到了9月——
9月18日:读台湾杂志《印刻》,看到上面引用胡兰成的句子:“水仙已乘鲤鱼去,一夜芙蕖红泪多。”心中不觉一阵悲凉。
9月27日:再次想起那两句诗,饶有兴趣地找来很多与之相关的内容阅读。这两句诗最早出自李商隐的诗《板桥晓别》: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9月30日:决定用《水仙已乘鲤鱼去》作为书名。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仿佛这个名字也在寻找着我。我们终于遇见。它如此充分地贴近我,像是变成了一颗痣或者一条掌纹线。
10月1日:今天翻查资料发现,古代传说里那个鲤鱼一跃而过,变成了龙的地方,竟然叫做“悦城”。好像它冥冥中在这里等着我。
10月3日:我一直记得从前听过的希腊神话:美少年纳喀索斯不喜欢任何女子,只是痴恋自己水中的影子,最终无法忍受这煎熬,纵身跳入湖中,从此与影子朝日相伴。后来湖边开出一朵孤单的水仙花。因此,水仙代表着自恋的人,而它的痴,是一种病。可是这样的故事,我却不觉得纳喀索斯傻,只觉得很美。我想,那少年看着他的影子时,应当是很专注的,好像这世上,除却他与影子,再无他物。
10月4日:只对三两个人说起了我决定的小说名字。我试图向他们解释“水仙”和“鲤鱼”在我心中的意义。不过这些都是徒劳,它们在我心中建造起一座无实体的城。仙境、欣欣向荣的马戏团、水墨彩虹和宝石蓝的花岗岩……
10月7日:我一直喜欢没有太多旁枝、茎枝光滑、颜色纯一的花,比方说马蹄莲,比方说水仙。童年时,我生活在中国北方,那时气候要比现在冷一些。过年前家中总是会有南方运来的水仙,家中有暖气,因此水仙不久就开了。初来的时候,水仙不过只是几块形状怪异的丑陋块根,又像是大个子的马铃薯,这样普通。四年级的时候,我才知道水仙花根有剧毒,有人当真误当马铃薯吃了,因此送命。这些是同班的女孩M告诉我的,她还说如果她爸爸再对她妈妈动粗,她一定会把这个煮在爸爸的晚饭里。她后来转学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这样干了,可是如果我盯着水仙的根看得久一些,就会心惊——M恶狠狠的话好像又响起来。
10月11日:今天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女伴E。E曾自杀过,她在某个冬日忽然告诉我。E有非常脱俗的少女时代,那时她是一个锐不可当的女朋克。后来她决定与自己荒唐的往事清算并解脱自己。酷爱水仙花的E用她爸爸修剪水仙花根的刀割开了动脉。获救之后,她就再也没有丝毫女朋克的特质,再也不喜欢水仙花,甚至——我记得她是晕血的,因此十分怀疑她讲的那件事不是真的。当一个女朋克可能自始至终都是她的梦罢了。不过我似乎继承了她抛弃的爱好,开始喜欢和摆弄水仙花。后来我在小说中写过这样一个女孩,以切碎水仙花根为快乐。她叫小染。
10月12日:按照中国旧时花历,十一月对应的是水仙。水仙是洛神。
10月15日:再一次想起少年时那个心仪的男生描绘的我们的未来。他说,我们到一个有水草和金鱼的地方过潮湿的生活。水仙和鲤鱼的境界,似乎比这诺言中的仙境更加华丽。
10月19日:我在小说中写到夏天在丽江放生鲤鱼。这一幕甚是柔美安和。我写了好多遍这一段,就好像回去了许多次。
10月23日:小说已经接近尾声。水仙自恋、自私的一面,事实上在这个小说里只是很淡很淡的影。而我一直希望璟能够孤挺站立,不依赖谁,并且还要像水仙眷恋地看着它的影子一样,沉迷于这个独处的世界。也许这对璟,太严酷了些。但是我要她做众多女孩的榜样,做我的榜样。嗯,非得这样。
10月24日:单瓣的水仙花,叫做“金盏银台”,复瓣者名曰“玉玲珑”。
10月29日:在网上看到一本最近出版的有关女诗人普拉斯的书。普拉斯和她同样著名的丈夫——诗人特德·休斯之间的爱恨离合,甚至比他们的诗歌更加惊艳。先前我对他们的爱情惨剧略知一二:普拉斯和休斯那样相爱,却终究是不能一起生活的人。普拉斯因为休斯的移情别恋而绝望,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休斯的余生都活在世人的唾弃和深深愧疚中。可是这几天,忽然在搜索其他资料的时候,再次读到了休斯在普拉斯死后写的诗集,《生日》,又看到了普拉斯的一些言语。她是这样咄咄逼人的女子,从不给人快乐和希望。她歇斯底里,她疯癫抑郁,她令人卷入万劫不复的风暴……我惊异地发现,普拉斯的故事与我幻觉中的丛微暗合。此前我还在犹豫是否应当在结尾如此安排丛微的归属——是否过于惨烈……然而普拉斯的悲剧,又像是早早埋藏在这里的果。她们都是过于激烈的女子,没有别的方法,除非一种哀绝美艳的毁灭。
10月30日:一段休斯的诗,悼亡妻普拉斯:
你坐在水仙丛中,
一付天真烂漫的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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