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

作者:慕容素衣

当我遇见朱槿的时候,她已经不再年轻了。

我是在春夏之交来到这座城市的,那是南方最美的季节,满城的凤凰树都开花了,绿叶细如碎羽,开放在其上的花就像一簇簇火焰,灼得人眼睛生疼。

我当时二十出头,随身带的行李还装不满一只皮箱,想起未来时,倒是挺笃定的,自信“天不负人”。

报到那天,我坐了一夜的火车,连脸也顾不上洗就直奔目的地。推门进办公室时,满头满脑的汗,骤然遇到冷气,不禁打了个寒战。

我向大家问好,又鼓足勇气自报家门。坐在格子间享受冷气的人们抬头淡漠地看我一眼,就继续忙活了。

这些淡漠的人中,就有朱槿,后来她说,那天我挂着一脑门子汗冲进来,生机勃勃的,活像一头小兽——刚刚长成想要抢占山头的小兽。

而我已经想不起第一次见朱槿的情景了。我对她有印象,是在来之后不久的一次工作例会。会上,总编例行布置这个月的任务,大伙儿忙着报选题,我拿着笔记本,把他们说的话一丝不苟地记下来。

朱槿就坐在我的旁边,也低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我用余光瞟了一眼,发现她原来并不是在做会议记录,而是在画素描,本子上有个人像,我吓了一跳,没敢再细看,悄悄侧过了身子,想挡住她,以免领导发现她开小差。

她倒是毫不在意,会开到中间还打了个哈欠。好不容易捱到开完会,我好奇地问她画的是什么,她大方地把本子推到我面前,漫不经心地说:“会场现形录,随便画着玩儿的。”总编的脸在她笔下只剩下了一张大嘴巴,我还想细看,她已经迅速把本子收了回去。

这个朱槿,真是有点儿奇怪。在我们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每个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想停也停不下来。可她呢?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说她有个性吧,她连抵抗的姿态都懒得摆,只是一味地懒洋洋。

老实说最初她吸引我的就是这份懒洋洋。作为一个整天为采访写稿焦虑的行业新人,我很想知道,她是如何做到对一切都无所谓的。

我断定朱槿会是个有故事的人。

直觉没有骗我。果然,我从人们的描述中,慢慢拼凑出她曾有的传奇。在人们口中,年轻时候的朱槿聪明轻佻,在业内以特稿出名,平时则周旋于各类圈子中,写最先锋的小说,和最有才的男人恋爱,她还会拉小提琴呢。

可惜的是,我遇到朱槿的时候,她和文学的黄金时代都已经过去了。我只能凭想象还原她曾有的风情万种,也许只是想象而已。现在的朱槿,穿朴素的仔裤T恤,平底鞋配黑框眼镜,看不到一点风情万种的痕迹。她远远不能称得上“美”,顶多算是“有味道”,穿七分裤的时候,脚踝处会露出一处刺青,刺的是只蝙蝠。

我总觉得,真实的朱槿就藏在这些细节之下。书上说得好,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男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儿诱惑性。朱槿身上的蝙蝠刺青,笔下的会场速写,就是那微微露出的一角红绸旗袍吧,让人想掀开她的蓝布衫一探究竟。

抱着这样的好奇心,我慢慢靠近了朱槿,没事儿就在线上缠着她问这问那的。她对我的接近并不抗拒,当然也谈不上多热情,因为我问题多,她打趣我不如改名叫“十万个为什么”算了。我喜欢她偶尔流露出来的俏皮劲儿。

刚来那时候,我四处租房子,换了几处都不理想,一次房东中途要加租,正烦恼时,朱槿忽然说:“不如搬来和我住,你出一份房租就好,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她独自住一套两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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