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海格

作者:缪娟

向上追溯“海格”这个姓氏跟泉水扯上关系,大约是在四百年前。

那一代的海格名字叫作莫里斯,莫里斯·海格,他是个世袭的男爵。画像上面的他,也是蓝眼睛,大胡子。

在当时的法兰西,你要找一个最富有的贵族很难,但是你要是想找一个最穷的贵族,很容易,那十有八九就是莫里斯。

在小猫牙山上一千米的地方,他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领地,三个村庄和一座足够结实的石头房子—与领地上别的房子相比,那还是可以被称为城堡的。

谁也不知道他的领地是怎么划分的:从山上遥望着现在的贝尔热湖,可是到了湖边,那就是另一个贵族的地方了;山上的雪水在春天融化,会直下山峰,可是泉水汇成溪流,溪流再变成小河,却是从小猫牙山的东北部流下去的。看看莫里斯有多倒霉,连雪水都要绕过他的地盘。占据小猫牙山东北侧的那位姓伯潘,伯潘子爵。

莫里斯的领地上没有泉水,只有两眼经常干涸的水井。

没有足够的水,农民的庄稼种不好,麦子长得像杂草,玉米粒都是凹陷的,奶牛和羊都是瘦小枯干的。

莫里斯不是凶狠地压榨农民的贵族,当然他也压榨不出东西来,每年只收到少量的东西充当地赋:庄稼、蜂蜜、牛奶和一些苹果。这样自己勉强解决温饱。他不敢去参加贵族的聚会,因为没有体面的不打补丁的袍子。他没有女人,他一直是一个人,这也可以理解,贵族只能跟贵族通婚,有什么人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得只有爵位的莫里斯·海格呢?他连狗都得自己遛。

他有一条好狗,不是因为它漂亮,也不是因为它忠诚—狗还不都是那样?那是因为它在一个好时候摔了好一跤。

那是个春天,农历三月份。莫里斯·海格找了老大老大的一圈,终于在一个悬崖边上看到了他的狗。它一定是从悬崖上滑下去了,没有掉到山谷里,而被一块突出一角的岩石接住了。它看到了莫里斯,呜呜叫,请求主人救自己上去。

莫里斯当然要救它,他没有别的伴儿。

他拽着树枝,慢慢地从悬崖上爬下去,去救他的狗。他一手抓着树柱,另一只手终于够得到他的狗了,结果在这个自己从来没有来过的悬崖,在这个自己的领地上的死角,他发现了奇怪的事情—在那条狗待的地方,稍稍碰下,一根水柱从岩石的缝隙中喷出来。

莫里斯把狗拽上来,自己坐在石头上想了半天,那根水柱喷得厉害,如同摩布的泉眼,那么岩石的后面一定有压力巨大的水源,没错,是山泉水的水源,那可不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能有的劲头。他想到这里振奋无比,当下开始寻找能接近这个水源的入口。在一大堆乱草和枯枝的后面,他发现了一个山洞,可以允许一个人半猫着腰进去。冷风从里面呼呼地袭来,打到脸上都是湿的,隐隐的里面还有流水声传来。这里是水源地,不会有错。

莫里斯回到村子里没有声张,第二天自己带了火把来查看。

他果然在山洞的深处看到汩汩而流的泉水!他看到白花花的泡沫,就喝了一口,发现那水竟然有微微的甜味。

这就是海拔一千八百米的海格水的泉眼。

这里之所以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是因为山洞内部地势的缘故。入口的地方高,向里面越来越低,泉水喷涌出来,都向着悬崖的方向流去,最终从岩石的缝隙中流泻出去。而悬崖这一边都是石头峭壁,农民们从不过来,所以也就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道山泉。

莫里斯带着自己领地上的几个心腹农民来到这里,开始修建引水下山的水渠,把泉水引向农庄。他的领地上终于有水了。水流汩汩地浇到田地里,麦子和玉米灌了满浆,连甜菜都长了出来,牛羊上了膘。从那一年开始农民的收成越来越好,自己留下了口粮还能去集市上卖些钱回来。他们的地赋终于开始以货币的形式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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