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如之前所说,摸出两瓶酒,其中一瓶抛给向罡天。
接住在手,向罡天的眸子透出股惊色。从这酒瓶上,似乎对黑衣人的身份有所猜测。
两人一句话也不说,静静地喝酒吃肉。
这一对比,向罡天发现,这黑衣人与自己竟是有些相似,他吃东西的速度同样是很快,也吃的很干净,连骨渣都没有吐出来。
这样的吃法,只有行走在杀人线上的人或者常年在山中生活的人才会如此做。无他,只是不想给人留下痕迹而已。
譬如说,有的人,能从你留下的骨渣中,推断出你吃的是什么,吃了多少,甚至在吃东西时的一些习惯。那么对方就能利用起来,而这些,便会成为致命的东西。
还有就是,全部吃的干净,在山林中不会招来像狼这样的肉食动物。谁也不想,在醒来时,发现周围尽是些闪着绿芒的眼睛吧?
一只兔子一瓶酒,两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吃完的。
黑衣人似乎从向罡天的行为中,也看到另一个自己样,冷峭的嘴角露出丝缓和,站起了身。
“我在远处看了你一天,发现你修的剑法很不错,不过我告诉你,真正的剑术,不是像你这样对着空气修练,而是一次次从生死中领悟到的。吃了你一只兔子,做为感谢,我陪你练剑。”
黑衣人退后几步,说到最后一个字时,一道冰冷森寒的杀气从他身上散出。
“不过请你专心点,如果你不行或者进步太慢,我就杀了你。”
“明白!你也要小心。”向罡天震惊了,看了自己一天,也就是说这人怕是连自己杀方战申的事也知道。如果真是这样,那还真不能……放他离开。
向罡天的眼中露出丝杀机。
“如果你不行,我也会杀了你的。”
“好!”黑衣人没有生气,听着向罡天的话,眼中竟是露出股笑意,随后右手触碰左指,取出柄长剑。
向罡天也是提剑要手,一步一步的后退,与他保持十余步米的最佳距离。
“古人曾说,剑,乃器中君子。不过我认为那是放屁!剑,它就是杀人的利器,噬血的霸主!我手中的剑,只为杀人而出。你是能让我破例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所以如果你表现的太差劲,我必会将你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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