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特大的动物
那头熊可能也是第一次见到人类,也可能是饿了,立即向晨曦扑了过来,想要把晨曦当做今天的午餐。 可是晨曦怎么会给它这样的机会呢?说时迟,那时快,晨曦拿出黑暗风暴,一剑刺在了那头熊的嘴,黑暗风暴的长度达到了两米多,是一把浑身黑色的巨剑,这一下刺到底,直接穿透了心脏,当时毙命。
但是它那巨大的身躯,还是朝着晨曦扑过来。晨曦快速抽出宝剑,往旁边一闪,白熊落在了身边的空地。都说熊掌是美味,自己还没有吃过熊掌呢,今天正好尝一尝。于是他剁下了两只熊掌,架起了火,开始烧烤起来,另外把白熊的尸体收了起来,这么大的白熊,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卖个好价钱。放在自己的戒指里,尸体也不会腐烂。烧烤了一会,熊掌发出了阵阵香味,他撒早准备好的佐料,开始大吃起来,感觉的确是人间美味,况且这么大的熊掌,实在是太好吃了。
吃完了熊掌之后,他继续往前走去,忽然看到几十条巨大的蜈蚣朝着自己爬了过来,这几十条蜈蚣都是差不多大小,都有将近一米的长度,那粗细也达到了五六公分,像成精的蜈蚣精似的,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蜈蚣,虽然以前在逍遥山经常见到蜈蚣,可是那都是小的要命,只有三五公分的长度。可是这么大的蜈蚣,自己的确没有见过。他不惊反喜,因为他有看到一大堆好吃的在向他招手,他在逍遥山的时候,经常抓蝎子蜈蚣吃。
刚开始的时候,是他的大师傅阎王敌孙思宇带着他一起抓,并且教他如何抓蜈蚣,如何抓蝎子。抓蜈蚣的方法是在他发现蜈蚣的地方埋一只大公鸡,由于大公鸡是蜈蚣的天敌,所以蜈蚣也特别想吃掉大公鸡,一旦蜈蚣们闻到了鸡肉的味道,那是肯定要去吃的,等半夜,那时候再把大公鸡挖出来,里面肯定是钻满了蜈蚣,大公鸡的肉也已经被吃的差不多了。这时候的蜈蚣是味道鲜美的,而且特别的营养好吃。把蜈蚣抖落出来,在开水里洗涮四五次,把身的毒液全部洗掉,然后再放入佐料烹炒,的确是难得的美味,吃起来海鲜还好吃。
眼前的这些大蜈蚣,让晨曦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与师傅一起抓武功的情形,可是这些蜈蚣不用大公鸡去当诱饵了,自己直接抓起来是了,这些小小的毒虫对自己根本构不成威胁,自己可以把这些蜈蚣养在自己的戒指里,什么时候想吃了,什么时候再拿出来,回去之后,也让自己的老婆们尝一尝蜈蚣的美味。
他在戒指里单独开辟了一个空间,是为了豢养动物的,这里营养充足,完全可以让那些动物们继续成长。只见他一伸手,前面的那些蜈蚣们消失了。晨曦在戒指里感受了一下,这次真是发达了,竟然一下子捉到了五百多只大蜈蚣,够自己吃很久的了。也不知道这么大的蜈蚣,味道是不是还是那么鲜美。
现在想来刚才在地看到的那些痕迹,的确是这些毒虫留下的,这还只是刚进入动物的活动区域,有这么大的蜈蚣,那么往里走会有什么样的动物呢?
自己这一次真是可以大发一笔,谁能想到自己有这样一个神的戒指呢?既可以装东西,还可以装动物呢?其实他想要大树的话,完全可以自己在混沌神戒里面自己培养,外面种植好得多,可是他不想把这些宝贝一样的东西留给美国,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决定。
收了那些武功之后,他继续往前走,看到最多的还是特别粗的大树。然后是特别大的蝎子了,刚开始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只两只单独行走,可是不一会儿,竟然聚集了很大的一片,这蝎子的长度竟然达到了一米多,刚才见到的蜈蚣还要长,这说明了越往里面走,里面的东西越大。刚才自己见到的那一头白熊,可能是出来觅食的,可是看到的都是这些毒虫,所以才跑的那么远的,这正好便宜了自己。
他看到这些蝎子也是聚集起来向自己冲来,几百只大蝎子一起爬过来,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早被吓的拔腿跑了。可是晨曦喜欢这样的东西,既然已经有了蜈蚣,怎么能没有蝎子这样的美味呢?他再一次招手,把这几百只蝎子也收了起来。在别人看来可怕至极的毒虫,这样被他收了起来,还要当做盘菜吃下去,不知道被别人知道了,回事什么反应。
他呵呵笑了几声,庆祝自己刚进来得到了这些好东西,更加期待后面的动物了,如果真的有三百多米的巨蟒,那可是非常有营养的食物,小时候喜欢吃烤蛇肉的他,怎么会不希望巨蟒的出现呢?
在神医师傅的教导下,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可以吃,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还有是那些有毒的东西,基本都是美味的,只要处理好毒,那么久可以放心的吃。像世人喜欢吃河豚,明知河豚有毒,可是去吃的人还是很多,这看厨师的水平了,只要把河豚的毒处理好,那是时间美味,如果处理不好,那是致命毒药。
现在他不知道这座死亡森林到底有多深,可是他测试的距离非常准确,杂草丛大概有三公里的长度,现在自己往里面走了五百多米,碰到了谢谢蜈蚣和蝎子,那么里面的东西更是让人期待,因为蜈蚣和蝎子在昆虫界虽然有名,可是并不是最毒的东西。昆虫界的毒物很多,譬如美国南部存在的毒蜘蛛黑寡妇、与蜈蚣长相差不多的一种毒虫蚰蜒、最致命的还是称霸昆虫界的蛇类,眼镜蛇、花雕蛇……都是致命的毒虫。
晨曦早在阎王敌的训练下,对各种毒虫的只是了解的相当透彻了,无论是遇到什么样的毒虫,他都可以轻松自如的去应对。继续往前走,看到了很多巨大的蜜蜂,按照他的推测,蜜蜂不应该在这样的环境里出现啊?既然被自己发现了,自己去看一看这样的蜜蜂的蜂蜜如何,如果真是美味的话,自己把这些蜜蜂和它们的蜂王和女王蜂都收到自己的戒指里面去,让它们在自己的戒指里为自己酿造蜂蜜,岂不是这里好得多?他顺着蜜蜂飞过的路线跟了过去,间又遇到了一些蝎子和武功,都是前面的大很多的,他也不客气的收了起来,他现在的心思都在蜜蜂的身,也没有去管这次收起来的武功和蝎子已经之前的大了一倍。
他跟着巨大的蜜蜂到了一个蜂巢前,看到这蜂巢的规模之后,他也吃了一惊。这蜂巢的规模足有一千多米大小,仔细一想也释然了,这里的每一个蜜蜂的大小都有半米,这样一千多米的蜂巢,恐怕还钻不了多少蜜蜂呢?不知道里面能有多少蜂蜜呢?他虽然高,但是并不胖,顺着蜜蜂飞进去的通道飞了进去。
大概飞了四五米的距离,看到一个巨大的空间,他看到这里的蜂蜜都是成块儿的,一块块金黄色的巨大蜂蜜块儿,像超市里面摆放的蜜糖似的,区别是超市里面的是用纸包着的,现在看到的是金黄色的蜂蜜。也不知道这些蜜蜂是怎样弄成这样的。
当他在一个巨大的巢穴里看到女王蜂的时候,更是吃惊,这一只女王蜂的身形更大,身长能有五米五长,粗细也有一米多,这的确是一个庞然大物,在晨曦看来,这只女王蜂还是非常年轻的,还有很多的潜力,不如把这个蜂巢全部挪移到自己的混沌神戒的植物空间里面去。自己戒指里的那些植物可是经常开花的,需要蜜蜂这样的小动物们去传播花粉,可是仔细想一想,这样的蜜蜂有太大了。所以只要这一只女王蜂和这里的蜂蜜可以了,其他的大蜜蜂不要了,想到干是他的风格,他快速把那些蜂蜜块儿都收了起来,有好几百斤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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