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药并不能方逸放心,他还是打了电话,请了医生。打了退烧针之后,看着简曼在雪白柔软的床上睡着。她是那么的娇小,打过针以后,慢慢的开始沁出了细细的汗珠,嘴唇还是带着异常的红滟,他低低的叹了口气,转回去浴室里拧了毛巾,坐在床头,细细的为她把汗擦干,拔开以被汗浸湿的一缕缕的黑发,几个深色的如同茱萸般的印子赫然映入了他的眼帘,触目惊心。
他的脑海里还回响着简曼说的话,她说她遇上了不好的事,碰到了躲不开的人。那场宴会,来的非贵则贵,她到底是遇到了谁,会把她折磨到这副样子?
:“不要.........不要这样........”方逸轻轻的触着她的脸颊,简曼在梦里却如同受了惊的小兽般,嘴里喃喃的说着,紧皱着眉头,轻轻的摇头她的小脑袋,睡得极不安稳。
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恶劣到了让这样的一个娇弱的女子在睡梦中都紧张惶恐?心里的有一块小小的地方仿佛被她噙在眼角的那滴泪敲开了似的,慢慢的裂开,带着些喜悦,却又有无尽的心痛..........
他还记得他刚刚打电话给她的时候,那种近乎着要哭出来的,又强忍住的声音,带着一丝绝望与迷茫,如同掉进了陷阱里的小动物般让他迫不及待的从会场里冲了出去找她。就算她离着他并不远,可是他还是一路油门猛踩的找到了她。夜里的风很大,当他的车灯照着到她的身影时,心不由得抽痛着,她裹着条单薄的简陋的披肩,在夜风里冷得缩成了一小团儿小脸苍白得如同雪白的墙壁一般,甚至透着青色,暗淡无光。自己真该死,那样差的气色,早就该知道她身体不舒服了。
尖尖的下巴抵在枕头上,闭着的眼睛因为睡得并不安稳,时不时的轻轻颤动着,偶尔会睁开眼睛,茫然的看他一会儿,什么都不说,又再度陷入沉睡,:“好冷..........”她若有似无的低低喃着,方逸调整着空调的温度,暖风缓缓的吹着,室内的温暖气息与外面的如墨般深的寒冷黑夜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她就在他的身边,如此的近,室内鹅黄色的灯光洒在厚厚的地毯上,一切显得温暖而静谧,那种极大的满足感从方逸的心底升起。她是如此的娇小怜人,有种令男人想要不惜一切保护她的**。
方逸与霍南天或许便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之如简曼这般美丽的小女人第一种男人就是霍南天般的,占有,先占有已有再说,不管她愿不愿意,喜不喜欢。再有第二种,便如方逸这样的男人,因为心疼,喜爱,怜惜,只想好好的保护,好好的疼惜。第一种人他们总是先得到,而第二种人,他们却是一直在付出。
只是这样看着她,直到夜色深深,也不忍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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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听说宋家的老头找过你了?”私人会所的包厢里,这个位置非常好,位于最顶层,巨大的落地玻璃能够整座城市的美景尽入眼底。窗外,白天用水泥钢筋造成的城市总缺少一点什么,但是到了夜晚霓虹闪烁,到处充满着流光溢彩的美丽,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们,并无心欣赏这一切,嘴角带着笑, 闪着如鸽血红宝石的光芒的红酒,被他们一饮而下。霍南天看着元烈,若有所思。
:“他要我在她女儿回国的时候借机认识她,并且追求她,向她求婚以最快的速度。”元烈的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一连脱下西装,挽起袖子,亲自为霍南天倒酒。
:“你的条件呢?”霍南天挑了挑眉,如果他没判断错误,元烈肯定是已经默认了宋雄的提议了,但是是他不会白白娶了宋雄的女儿的。
:“他什么不多,就是地多,我要了他手里一块地皮三十年的使用权。”元烈喝了一口,这样年份的好酒 ,当真是开地瓶少一瓶了。
这样的条件倒是也不亏,只是这样便把自己给卖了,好像便宜了一点。:“这样就卖身了,听说宋雄的女儿是个书呆子。”霍南天不经意的想起了简曼,那也是个呆子,为一个死人劳心伤神的呆子。女人真是最难懂的动物,但是他不需要去懂,只要她乖乖的听话就好。
:“宋雄的心脏已经快要不行了,吞了他的产业并非难事,我也只是做点善事而已,妻子的位置谁坐都是一样的,或许这个宋宁就是最好的人选。”这一仗他将清扫掉所有的障碍,等到他走上红毯,举行婚礼的那一天,便是他主管元家的时候。而宋宁那种古板的书呆子,也管不了他的私生活的,那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傻子。
:“以你的手腕,在一个月内搞定一个书呆子,应该不是问题。”霍南天举着杯子,妖冶夺目的颜色如同她迷乱时紧紧咬着的嘴唇,一想到这个,下腹一阵灼热,他是怎么了,这两天就整天想着跟那个小女人缠绵在一起,怪只怪她的味道太好,在她身体里的感觉太温暖了,该死..........。
:“你应该准备好礼物。”元烈执着酒杯对着对面的男人示意,两人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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