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鹿

作者:湮菲

西国虽不比天原富庶但拥有丰富的牧场资源,任凭草木牲畜恣意生长。自古相传极西之地更接近天上城,而白虎即被称为“神明的坐骑”。

相传普通的老虎修炼五百年毛皮才会变成白色。虽不知真假,但可以肯定的是,白虎比其它生灵更具有灵性,能听懂人话,知晓人意,拥有人的智慧。如今人神混居的时代早已过去,消散为史书里泛黄的纸张,老人嘴里失传的故事。

关于灵兽的传说,随着时光的流逝和血统的混交,恐怕连它们自己都不记得先祖曾经的荣耀和血统的高贵,逐渐流于贱俗。

***

即恒在一开始激怒白虎后飞快闪身而起,四处借力往高处攀登,还趁机踩了白虎的额头一脚,手脚并用勾住铁栏杆,面朝下像壁虎一样紧紧反扒住笼顶。而这只白虎在即恒的恶意挑衅下果然怒不可遏,拼命跳窜着伸爪子够他,却每每都被铁链拉住伸展不得。

以白虎的体型站起来足有两人多高,再加上猛跃而起的高度,曾有好几次爪尖已经勾住即恒胸前的衣服,几乎将他拉下去。

铁笼显然经过精心的设计,这个高度加上铁链的长度刚好可以供那些好奇心和趣味心都很重的皇族趴在铁笼上近距离欣赏猛虎扑食的样子--当然,不是像他这样冒着扭断手脚的风险,和白虎时不时来个“亲密接触”。

他居高临下地观赏着白虎气急败坏地一次又一次扑向自己,每次都差那么一点点。那副急不可耐、咬牙切齿的神情就像家乡里热情又大胆的姑娘一样令他陶醉又怀念!--怒气勃发的双眼竟是和天空一样的湛蓝色,镶嵌其中的黑珍珠反射着日光熠熠生辉,令人心神荡漾。阳光下雪白的毛发麦浪一般卷起一阵又一阵银色的光芒,不断扑腾起的黄沙几乎在沾上的同时又瞬间被甩脱。

真正的美丽在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玷污它,真正好的毛皮在美丽的同时既能防水又能防尘--这些价值又岂是无知皇族所能明白的?

皇族唯一的可取之处也就是眼光还不错!不愧是皇家进贡的纯血种,尚未流失殆尽的血性所散发出的光芒美得无与伦比!……

即恒正心潮澎湃得差点失手摔下去的时候,白虎忽然哀嚎了一声慢慢停止扑腾。随着它动作逐渐缓慢,腾起的黄沙也渐渐尘埃落地。即恒身在高处得天独厚,底下的状况一览无余。

原来是孙钊和张花病坚持不懈守在原位,在白虎乱扑腾的时候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愣是看准时机找准了穴位一棍子下去,纵然是没有打得白虎后肢麻痹,也足够让它痛得虎躯一震,后肢一软跪倒在地。从白虎跪地的姿势可以看出,张花病打准了,孙钊失手。

即便如此,他们俩也够让即恒感动的了!话说那个陈大公子呢?即恒眯起眼睛搜寻着陈子清的身影。

只待黄沙落尽,在下面的人还不能看清楚面前事物时,在上面的人已经看得一清二楚,即恒的脸色瞬间惨白——

他原本将张孙二人安排在后,是出于对猛兽来说,后腿的力量远比前腿要大的因素来考虑。张花病气力极大,为人又比较沉稳,即恒虽不知孙钊本事如何,但见他和张花病两人仿佛连体婴一样配合得天衣无缝,将后方交于他们两个他还是比较放心的。

问题就在于陈大公子,纵然知道他决心大,但陈子清的功夫实在不能指望。再者自己一时赌气重伤了他,更加不能将他放在计划的考虑范围内。既然计划本身就是以己为饵、重在张孙,将他放在左前方相对是最安全的位置。只要他能自保,即恒就不必担心没法回去向成盛青交待。

没想到……计划不如变化。

面对猛兽雷霆万钧的一掌横扫而来,陈子清避无可避,竟不知何时解开了绳索拔刀而出,就要向粗壮的虎腿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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