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下午正是酷暑时分,即恒早早收了摊,寻了片芭蕉叶在后院里吹凉。一日中难得的休憩时间,却让身边男子连声的抱怨与虫鸣声一起搅和,更加惹人心浮气躁。
“为什么我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清晨将酒坛从地窖里搬出来,日落又将它们尽数搬回去。一天的时间就这白白浪费在这些无聊透顶的事情上,陪那些无聊透顶的人说些无聊透顶的话……”
即恒翻动手腕,芭蕉叶风势一转拂向身边男子,顺利地让他闭了嘴。
“你不热吗?”他自芭蕉叶后面露出脸,拧起眉头打量对方一身严谨的黑衣。
男子瞪着眼,高耸的鼻梁和紧抿的嘴唇无不令人感到一股神经质的怪异,他不屑地撇了他一眼,闷声道:“不热。”
“我热。”即恒充满真诚地说,“我看到你就觉得热,听到你的声音更加热。能不能拜托你让我清静一下。”
不知道出于什么契机,让眼前这个怪异的男子认为自己比较与众不同,比较不那么庸俗。即恒感谢他的认可,但他一点都不高兴。
男子沉默地望着他,细密的汗珠自他额间滑落,在烈阳下闪过一点晶亮的光。半晌,他才叹了口气,一开口又是重复了无数遍的:“为什么我们要在……”
“因为我们欠了老板娘的债。”即恒深吸一口气,同样回答他重复了无数遍的原因,“我砸了老板娘的场子,你在外面欠下一屁股债。就算你是老板娘的儿子也不容情,我们的地位是一样的。所以麻烦你不要比我多那么多的抱怨,我心里不平衡。”
他一口气说完,汗又流水似的涌出来,直灌进脖子里更为黏腻。若不是怕晒,他真想敞开衣襟倒在阳光底下将汗水蒸干。芭蕉叶有气无力地扇动着,就连拂来的微风都是温热的。
美浓的秋老虎简直要人命。
男子听到他这番话,又一次陷入了沉默。他挪到阴凉的角落里坐下,望着发白的烈阳喃喃地说:“即使太阳的光芒会灼伤所有接近的人,我依然想要去靠近。想要去抵达我的理想和抱负,而不是在这小小的酒窖里虚度光阴。”
即恒翻了个白眼,现在就连翻白眼也变成了一项力气活。
“我一直以为你能懂我的心情,但似乎是我高估了。从小我就知道我与他们不一样,我不甘心于这样平淡无波的生活,与其在平庸中碌碌无为,不如孤注一掷去闯一场。”
即恒撑起眼皮斜睨着他,懒懒地说:“你又怎知平庸之人就没有惊天动地的传奇?”
男子嘴角勾起一丝不屑的轻蔑:“鸟雀焉知鸿鹄之志,平庸之人又如何能理解胸怀大志。”
即恒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艰难地思考了一阵,鼓足勇气直起身,汗珠立时如雨淋下。他走到一坛未搬完的酒坛跟前,手轻轻放在坛口的封条上,就这样立身于烈阳下一动不动。
炽烈的阳光下,少年身姿挺拔,与稍显邋遢的着装不相匹配的是他此刻肃穆的面容。他立身在烈日之下,犹如天地间岿然不动的一尊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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