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悲剧的亲亲们就不要再往下看了,不过是我悲剧情结的执念产物…魏遥光再次登上这座山的时候,已经三十九了。三年前从这里搬走的时候,还是三十六岁正当年。
可如今,虽说三年时间实在不算长久,驰隙流年,恍若一瞬星霜换。但三十九岁,再有一个春秋,便是不惑。处在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无论怎样,也说不出“年轻”
二字了。事实上,魏遥光这三年里,每年都会回到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幽僻的山乡郊野,别致的旧式小别墅,铺满草坪的院落。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手一推,映进满眼的向日葵田。
金灿灿的仰着头,冲着你微笑。魏遥光这三年来很忙。二十九岁的时候突地撇下魏氏,七年时间,公司自然会积压下好多事务。于是,三十六岁重返公司,好歹记得他是总裁,运筹帷幄,总算是打理得井井有条。
偶有清闲时,就会想到这个世外桃源。然后,蠢蠢欲动地,回来看看。前两年还不觉得什么。今年一来,看着墓碑上的笑脸,又想到自己的年纪,魏遥光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些老了。
于是,不禁暗暗妒忌起那个笑得一派悠闲的人:永远停留在三十五岁,也不会变老。这样想着,一时起了恶作剧的心,将墓前的鸡爪子尽数收了起来。拍拍手,得意一笑。
又看到那张永远三十五岁的脸,不再笑。想一想,将东西复又拿了出来,默默摆在地上。他喜欢啃这个。而且总是大异于人,先从爪子尖啃起。问他为什么,他说小时候缺钙,啃指甲啃惯了。这倒是。他从小身体就羸弱的很,经常生病。魏遥光和他一起,免不了要多照顾他。
这一照顾不要紧,倒把他给照顾得病情加重,自此落下为他嘲笑的话柄。想想看也的确如此。自己虽长他一岁,在这些方面,却总是不如他。甚至,还要反过来给他照顾。
魏遥光摸摸鼻尖,自嘲地笑,蹲下来,清理墓边的杂草。突然发现一只小小的花环,野菊花和狗尾巴草编成。原料虽然粗糙,手工却很细致。看得出,是用了心的。魏遥光拈起花环,仔细瞧瞧,呵呵一笑,戴在墓碑上:“你看你的好人缘,躺在地下都有人送花呢。”
没人回答。魏遥光怅怅地拿开手,想着他要是还活着,会如何反驳他。一定是冷冷白他一眼,一脸无奈地表情说:“那是花圈,送给死人的。傻瓜。”对。他一定会这样说。
魏遥光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仿佛真的就听到他用有些低沉,却悦耳动听的声音骂他“傻瓜”
“傻瓜。”魏遥光僵直了身体,不敢回头。等到反应过来,这声音是属于十几岁的小女孩时,小姑娘已经闪过身,蹲在他旁边:“这个不是戴在头上,是戴在脖子上的。”
小姑娘说她十二岁了,家住在附近。偶尔会到山上来玩,发现了这个干净齐整的墓地。也不觉得怕,反而很喜欢来这儿。坐上一会儿,编些花花草草,放在墓前。魏遥光听了很感兴趣,问她为什么喜欢这里。
小姑娘冷冷白他一眼:“因为墓碑上的这个哥哥帅嘛,傻瓜。”魏遥光呆住,半晌摸摸脸,笑得贼兮兮:“那和我比呢?”小姑娘也直直盯他半晌,末了叹气:“你帅是很帅,只可惜我对老男人没兴趣。”
魏遥光差点一头栽倒,很没面子地露出愤恨的表情:原来,他谦虚的自嘲竟然是事实…自己真的有这么老么?愤恨的余威横扫过去,击得墓碑都是一颤。
“喂,这位哥哥是你什么人?”小姑娘扯了根草,嚼在嘴里。魏遥光转过头,看她一眼,又转回去,注视着墓碑:“对我而言,他是…”
“对你而言,他是最重要的人?”啐出草叶,小女孩一脸不耐烦:“老台词老桥段啦,电影电视里都听腻了。换一个。”
魏遥光的自尊心再度受到打击:这样深情款款的一句话,就这样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否定了…忿忿想着,突然想到什么,又笑了起来:树阳,你这儿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吧?不想你那么寂寞。所以,跟着我一起笑吧。因为,你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人。你是我的爱人,许树阳。小姑娘走的时候,已近黄昏了。深秋时节,又是山顶,风大得很,也比地上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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