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我爸先叫局长再叫市长,从此我的世界里没有了煤油炉子、竹凉席、酱油拌饭,出现了彩色电视机、席梦思床和巧克力。我上了省重点高中,我周围的所有的人都变的可爱起来,嘘寒问暖,声色有加。
就连我姑妈也不骂我了,我从她家搬走时她还抹了眼泪。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的爸爸,他八年没有见过我,极力想在一夜之间把八年的父爱倾倒在这个剩下的唯一的儿子身上。
他眼睛湿湿的搂着我又是许诺又是发誓,让我过最好的生活念最好的学校。我也顺其自然地哭了,抱紧了他,哭的好大声,极富于技巧。高中的三年是非常乏味的,我既没有朋友也没有理想。
凯歌在我搬走的那天用刀捅了人,他恰巧刚满十八岁所以被判了刑,蹲几年我不知道,反正再见他已是我大学将要毕业。
在高中的生活是我一生中最难堪和寂寞的日子,我在上课下课时用第六感收听到同学们对我的专题广播,关键字无非是我是高干子弟,我又当过小流氓之类。
我学习很一般,甚至可以说差,但我上课迟到不会挨说,缺席劳动可以没事,下雨天只有我坐小轿车回家,这一切足已使我善意的接触和主动的交往徒劳无益,并使我在同学中更加孤立。
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体育课打篮球没人给我传球,联欢会唱歌没有掌声…我也并不反抗这种压抑的气氛,相反,我很知足,我开始拼命努力地学习。
我想考大学,离开着这无精打采的地方。到一个没有人认得我,崭新的世界里去,摆脱我的所有阴影和包袱,从新活一回。高考时我超水平发挥,纵如此也不过在人才济济的省一高排几十名而已。
可谁让我捡了个厉害的老爸来着?我向他暗示我要念B大,于是我就接到了那远方陌生城市的一纸通知,我握着那张薄薄的纸片好象孙悟空捏着观音菩萨给的毫毛一样得意,有了它,我就能摇身一变,再世为人,欢欢喜喜地到那西天极乐世界,翻云覆雨,无所不为!
后来的事出乎意料地顺利。我没有了压力,象逃出动物园的狼冲进了草原。争夺着我认为属于自己的东西,驱逐着心头多年来积攒的不安与阴霾。
我因为高大进了篮球队,把心中的表现欲化为力量驰骋在球场上,我是个天生的阴谋家,知道什么时候好勇斗狠,也知道什么时礼贤下士。所以在我加入B大企业管理系篮球队后,这只弱旅开始铁树开花,懒驴变黑马杀入B大三强。
教练说我懂得开动脑筋,团结一致,于是我当上了队长。我想一定是我的身高优势和友善态度遮掩了我的缺陷,所以很少有人说我技术粗糙、缺乏天赋。
与此同时,我一不小心加入了校园的一个文学组织。我写的一堆无题的所谓诗歌发表在校报上,严重的是在一行行的铅字下还附了一位据说在文坛上很有影响的B大教授兼诗人的评论。
那为教授当然十分有眼光地指出我在诗歌创作方面的稚嫩和肤浅,但也十分中肯地形容我的作品是:“近几年来校园诗坛里难得一见的风景,让人耳目一新,回味无穷。”
这件是没打篮球那么辛苦,但轰动效应是骇人的,那以后,我在食堂吃饭被人围观。我的信箱空了,收发室的老头嫌费事,早晚两次用塑料绳捆一大包直接堆在我寝室门口。
我知道着一切都是我想要的,所以我害怕我有一天会失去。我小心翼翼地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我有钱,但我从不显摆自己的皮鞋、手表、录音机什么的,我空闲,但我从不泡吧、打牌、更换女朋友。
我对同学亲切、慷慨,对老师诚实、礼貌。我轻松自在的入了党,当上学生会主席。我天天沐浴在阳光下,沉浸在幸福中。我每时每刻都在歌颂着人生,祝福着人类。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但我不会说,不会表现出一点点骄傲和自满,我不动声色贪婪尽兴地享受着自己苦尽甘来的命运,在无声无息地微笑、踌躇。并以为一切将这样继续下去…直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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