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柴思事件

作者:约瑟芬·铁伊

延迟者

唐诺

“在纯洁中,你最害怕的是什么? ”

“快速。”

——安贝托·艾柯《玫瑰的名字》横沟正史笔下的日本名探金田一耕助,他探案最醒目的特点之一是诡异且带着宿命威吓的连续杀人,这是小说的卖点,但叫人没办法的是,这也为这位乱头发的名探带来嘲讽——怎么搞得总是所有人都快被杀光了他才破案? 相形之下,英籍的古典推理女王阿嘉莎·克里斯蒂便自觉且幽默多了,她不待别人开口先行自嘲:在她一部小说中,她通过书中自己化身的女推理作家奥利佛太太说:“在我笔下那名吃素的芬兰神探得到灵感之前,已足足死掉八个人了。”

我们读推理小说的人当然不难理解,推理小说中何以人命如草芥死个不停。死亡,从阅读层面来看,是即溶式的高潮,多少可以保证看书的人不马上打瞌睡,如果说一次死亡的提神效果能持续三十页,那八次安排均匀的死亡的确能让人撑完一本二百四十页的小说没问题:就情节安排一面来看,死亡则是旧线索的戛然而止,简单造成迷宫中的惊愕死巷效果,是推理作家逗引读者的最方便手法——所以说作家读者双方心知肚明。其实,较磊落的推理作者倒并不讳言这个,像s .s .范达因就讲过,“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

然而说真的,范达因话中那种忧心劝告的意味实在是多虑了,我们不论从推理作家的职业心理状态还是从现实作品不断呈现的结果来看,推理小说中,死亡,只会被用得太多而不是太少,用得太重而不是用得太轻。它是特效药,但也跟所有特效药一样,其最大危机便在于被过度使用,且兼带不怎么好的副作用。当死亡愈多、死得愈诡异离奇或愈残暴,死的人愈重要、地位愈高、财富愈巨,小说本身往往相对的单薄伐善可陈,两者互为因果,成为恶性循环。

也因此,我个人常想,推理史上有哪几部名着是不靠死亡卓然而立的呢? 或者,在众多分类排行之中,该不该增设这个相当有意思的栏目:“非死亡”的最佳推理小说暨十大排行榜? 我个人之所以认为不存在死亡的推理小说有意思,首先,在于它暗示了写作者的勃勃自信与勇气,敢于不依靠死亡所必然挟带的感官刺激来吸引人;然后,如果这份自信和勇气没失败的话( 当然也可能失败,失败意味着这是一卒没人看的无聊小说) ,那就更有意思了,因为写作者得填补死亡不在所失去的戏剧效果和磁场,这便代表着这本推理小说本身的饱满丰厚,换句话说,它得更巧妙,更深沉,或更具想像力。

铁伊这部《法兰柴思事件》便是这样一本小说,如果有上述排行,我相信就算它不是第一,也必然排在前三名。

作为扞卫战士的铁伊《法兰柴思事件》其实只是一桩小事,“被害人”只是一名十几岁的在校女学生,她没死,只是假期结束后没按时回家,声称在等车时被一对好意让她搭便车的母女所诱拐,监禁于一幢古老的大房子内,强迫她当女佣;所遭受的伤害也仅仅是鞭打和挨饿而已,这幢监禁她的大房子名字就叫“法兰柴思”。

看惯了大场面、血流漂杵的谋杀场面的推理读者,面对如此的小case,一下子还真会适应不过来——然而。强悍的铁伊便敢于如此挑衅读者的阔读习惯和阅读期待,她实在不怎么像个类型大众小说作家。

但勇敢不同于血气,它通常并非性格使然,而是对某个信念或某件自觉有价值事物的坚持,因此甘冒其大不韪的意志和决心。因此我们要问的便是,铁伊到底想干什么? 她“假借一部推理小说的外壳真正想传达的是什么? 支撑她的坚定信念到底是什么? ”

读铁伊的小说,最容易感受到的是一种随处可见且无意掩饰的强烈火气( 类型小说作家最不该有的,即使有也应该藏起来) ,我想这正是她写小说无可替代的动力,说明她是那种事事有意见、有话要说而不是只想卖书的写作者。更妙的是,铁伊火气中很大一部分居然直接朝向作为她衣食父母的大众。在她的巨作《时间的女儿》首章一开头,她通过困于病房的格兰特探长之口说,“过多的人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写了过多的字。数以百万计的宇每分钟都在付印,想起来就可- 怕。”然后,顺势把一堆流行小说又嘲又讽地着实修理了一顿;而我们知道,《时间的女儿》严肃而沉重地检讨了传说与历史的虚假和误谬,铁伊在相当程度上把这归因于人们的无知、懦怯、烧昏脑袋的激情和种种隐藏着各自利益的私心等等。

在《法兰柴思事件》这本书中,铁伊延续了或者说扩大了这种愤懑。在铁伊笔下,这桩苏格兰场原本决定不移送起诉的疑似绑架案,经过八卦小报的煽情报导,遂成燎原之火在整个英国爆发开来,当然,面对一边是年纪不到十六岁,有一对婴儿蓝色分得银开的眼睛、且饱受凌虐的清纯女学生,另一边是加起来超过一百岁、住法兰柴思大房子( 尽管实际上颇穷) 、且不跟人往来有巫婆传闻的母女,义愤填膺的大众当然一面倒站在前者那一边.于是正义之言——谩骂——抵制——骚扰——攻击就像一条谁也挡不住的单行道,暴力在正义的召唤下毫不犹豫地现身.法兰柴思先是围墙被漆上脏字眼,接着被翻墙侵入砸破玻璃,最终是一把大火烧了。熟悉人类历史的读者应该不意外更不会认为这只是铁伊的过甚之辞,这是人类集体行为经常呈现的公式行为——在这里,铁伊借由一桩英国小9 镇的小小绑架案直接连上了人类狂暴而且始终悔改不了的记忆。

从铁伊这样的愤怒投枪,我们可循迹溯回她所珍视的、认真要扞卫的事物:她相信知识、相信经验、相信进步是人类认真使用脑子的可能结果.时间则是必要的代价,激情和狂暴不足以让美好的结果更快呈现,只徒然带来伤害和步伐的踉跄偏斜;她相信各种德行标的,但小心不让其中哪一项高到神圣的地步,以免侵害了其他道德准则:她甚至相信价值和德行并不必然自然和谐,在现实世界中不免彼此倾轧冲突,因此得认真去分辨,细心地思考、守护、调节,并时时检查它的锋芒。

回归英国知识分子传统罗勃·巴纳德在为《时间的女儿》作序时称之为某种中产阶级的困境,但我个人宁可称之为洛克以来的英国知识分子传统。

从18世纪法国人简单标举着“自由、平等、博爱”

( 他们从不关心这其实是分别的三件事,实践起来往往不共容) 进行大革命之后,全世界此起彼落的现代化过程总挟带着狂热的激情。这方面,美国人自诩他们得天独厚,他们以为北美新大陆的广袤土地提供了社会发展冲突的安全阀,避开了诸如法国大革命、德意法西斯热潮等等所付出的残酷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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