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上的惨案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你和我,老友,”白罗挨近雷斯。“抱着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开始侦查此案。那个概念就是凶手系出于一时冲动,而非早有预谋。有人想杀死林娜·道尔,于是抓住可以把罪名推卸到贾克琳·杜贝尔弗身上的机会行事。因而那人一定是偷看到贾克琳跟希蒙·道尔发生冲突,然后设法取得贾克琳的手枪。

“但是,老友,如果这概念错误的话,整件案子就得改观。对,这概念完全错误!凶案的发生并非基于一念之间,恰恰相反,整个过程是经过周详的计划和时间上准确的配合。一切都在事前周密安排,包括当晚在我的酒中下药!

“不错,正是如此!我被弄得沉沉大睡,以致无法参与当晚的事件。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是极有可能的。我晚餐时喝酒,同桌的两人则分别喝威士忌苏打和汽水。偷偷把安眠药放进我那瓶酒里是最轻易不过的了──酒瓶整天都放在桌上。但我完全没有留意。当天气温很高,我显得比平常要疲倦;因此我一上床便呼呼大睡,显然没有什么特别。

“所以,我仍然死抓着原先的想法。假如我是被下药的,这就显示一切都早有预谋;也就是早在七点半以前,晚餐时分,凶手已决定当晚下手。如果从原先的概念看来,这当然是说不通的。

“从河里捞出凶抢时,”那个判断首次产生动摇。第一,如果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凶枪根本用不着扔进河里……还有更多的麻烦。”

白罗转向贝斯勒医生。

“医生——是你检查林娜·道尔的尸体的。你该记得,伤口有灼伤的迹象──就是说,凶手是在近距离开枪的。”

贝斯勒医生点点头。“是的,正是如此。”

“但当凶枪被发现时,是包在绒布里的。布上明显地有被子弹射穿的小洞,显然是用来减低开枪时的声浪。但假如枪是裹在绒布里发射的,死者的伤口就不应该有烧灼的现象。因此,用绒布开的那一枪,并不是杀死林娜·道尔的一枪。会不会是贾克琳·杜贝尔弗向希蒙·道尔开的一枪呢?

两者都不是,因为有证人目击当时的情况。所以,看来是另有一颗子弹被发射了──而这我们毫不知情。但凶枪只发射过两颗子弹,第三颗却无线索可寻。

“面对着我们的是如此不可解释的怪现象。下一点更有趣的情况是,我在林娜·道尔房里发现两瓶指甲油。时下的女性经常改变指甲的颜色,但道尔夫人的指甲一向涂深红色。另外贴有‘玫瑰色指甲油’标签的一瓶,里面剩余的几滴却不是深红而是暗红。我好奇地嗅了一嗅,发觉那气味不像梨花香味而是一股醋酸味!就是说,那一两滴极可能是红墨水。当然,道尔夫人带有一瓶红墨水并不出奇,但为什么木装在墨水瓶里呢?于是我联想到包着凶枪的手帕上的红印。

红墨水很快褪色,但总会留下淡红的痕迹。

“我或许应该抓着这些细微的线索,寻到真相。但一件事又发生了──露易丝·蒲尔杰被杀──使一切怀疑显得不切实际。由于她手里握着一张纸币的一角,及早上她向我说过的特别词句,我们判断她必定曾经向那凶手勒索。

“小心听着,这就是整件事情的关键。当我问她昨晚有否听到什么声音,她作了这样奇怪的答复,‘当然,如果我睡不着,如果我爬上楼梯,那么或许我会见到那凶手,那狂魔,走进或离开太太的房间……’这究竟表示什么?”

兴致勃勃的医生立刻回答:“这表示她确曾走上楼梯。”

“不,不,你抓不到其中奥妙。她为什么要说给我们听?”

“她是要传达一个线索。”

“为什么要传达给我们?如果她晓得凶手是谁,她只有两条途径可以选择——是把真相告诉我们,再则就是三缄其口,直接向凶手勒索!但她却两者都没用。为什么要用那样模棱两可的话呢?只有一个原因!她是在提醒凶手。因此,凶手当时一定在场。。但除了我和雷斯上校外,只有另外两人──希蒙·道尔和贝斯勒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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