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墙上的钟,谭呐跟助手说他可以下班了,由他守在这里等电话。助手默默地走了,顺手拉上门。门重重地合上,把这幢洋房震得直颤。谭呐皱了皱眉头。这个房间并不小:两张桌子,三把木椅,一个大书橱,中外书都有,房间正中间有一个尚未生火的壁炉。同层的另一个房间是他的卧室。楼下是厕所和洗澡间,另两间房空着。这个当作办公的房间朝东,有两面窗子,如果是大晴天,光线很好。
不过,谭呐写东西时并不太喜欢阳光直射,靠着桌子的这面窗总是拉上一半窗帘,情愿开着台灯。
看见莫之因在对面坐下,叭地一下,谭呐关了台灯。
“这么节省?”莫之因抬了一下头。
“剧团不是银行。”谭呐把桌上散开的纸片叠好。
窗外又飘起雨丝,天压在上海屋顶上的一部分亮着。这雨会继续下,天黑前没准会更大。
莫之因从西式裤袋里掏出银光闪闪的烟盒来,手指灵巧地一按,盒打开,里面是排列整齐的十根古巴雪茄。他淡淡地说:“你是要她主演《狐步上海》,她却是来上海救倪则仁,等人反被人等恼!来,先抽支Cigar吧!”谭呐站了起来,接过莫之因递过来的雪茄,弯身凑近莫之因的打火机。他惊奇地发现,抽烟厉害的莫之因的手指,居然没有被熏过的痕迹。这人爱漂亮,身上喷了古龙香水,他的牙齿也不黄,天天猛喝咖啡,牙齿缝一点黑斑也没有。
此人明显自恋,过份爱惜自己,大概常去牙医那儿。能把自己周身上下装饰得这么整齐的男人,谭呐生平没见过第二个。整个上海滩喷香水的男子,恐怕全是洋人,外加这半个洋先生。
谭呐背靠扶椅,含着雪茄,抽了一口。透过烟雾看着莫之因。这个人似乎提了一盏危险的灯笼来,灯笼漏出的不是亮亮的光线,而是一滩水,湿了这屋子,甚至他的鞋,都重得抬不起来。这感觉很强烈,他坐下来,又狠狠地吸了一口。
不管如何,既然于堇人到了上海,事情已有眉目,今晚可以轻松地睡一觉。其他事不必过早操心,莫之因的潇洒加雪茄提醒了他。
莫之因绕过桌椅,走到谭呐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像说什么重要秘密似的,低声道:“倪则仁被76号逮捕消息传来后,我就知道这次于堇会接受你的请帖。这个女人端足架子,几年都不愿意回上海演戏。你是乘人之危,劫掠美女。”他把雪茄搁在桌边,脱下西装来,仔细地挂在椅背上。他的马夹罩着白衬衣,人显得更高了一些。
看着他拿起雪茄,谭呐笑了起来,把话扔过去:“你不是一直夸口,说于堇绝对佩服你的作品。现在你可以当场领受钦佩的眼光!我看你算是前世修了福,我们剧团也借了你的光!”今日这著名的花花大才子,打进门后,脸就一直绷着,未露出一丝笑容。他恐怕是知道于堇到上海,才专门来送信的。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份好心。
莫之因一向财大气粗得很。谭呐心里给他算算,光靠稿费够不够?这次的剧本费,是票房分成,和大家一样都一文钱尚未到手。不过,雪茄的味道妙不可言,当属上品,没有怀疑的余地。莫之因哪来这本事:孤岛万物腾贵,他照样抽货真价实的古巴雪茄?
据说此人只是每天中午前写作两个钟头,下午泡咖啡馆,晚间出入名餐馆和高级舞厅。前一阵子胳膊上老是挎着的依人小鸟,是百乐门的一个红舞女。后来那舞女跟上别人,倒也见不着他伤心。他是那种衣食不愁的单身贵族,三十岁刚出头好年华,又正负盛名,整年到头唤朋呼友地玩。
有时谭呐被他强拖着,只好跟着去,每次都发现艳如桃花的女人们围着他。莫之因能让这么多女人抢他转,互相之间居然不争不闹,肯定有他过人的本事。天生艳福,让时时觉得忙不过来的谭呐佩服之极。他自己的脑子只配搞戏剧,即使有点羡慕,却明白这不是他玩得起来的游戏。
莫之因冷笑道:“借我的光?”谭呐不想继续这个题目,便说:“能来就好!”莫之因又叹了一口气,“她瞧得起我?”谭呐看着手里的雪茄,莫之因这个上海第一登徒子,竟然不怕丢脸拈酸吃醋,倒也有趣。他试探地问:“假定于堇回上海真是千里救夫,难道你不觉得应该同情?”“她是什么货,我清楚。”对此话,谭呐觉得恶心,人一旦酸劲不控制,就只能出自己的洋相。他半开玩笑半带讥讽地回应:“这圈子里,谁是什么货,谁都清楚。”莫之因灭了烟蒂。桌上有个精致的小瓷盘作烟灰缸,谭呐虽然不常抽烟,却非常在意小细节小情调。他早就觉察出谭呐今天的话太不客气,不像平日从来都注意言词,照顾各人的情绪。今天话一出谭呐的口,在他听来就尖利得很。莫之因面子上下不来,又不想再与这个戏剧界名人斗嘴,只好拿起西装外套要往外走。
“这是你的戏!”他嘀咕一句。
谭呐装着没听见,站起来,并不留他。手中的雪茄,只抽了两口,就有意不再抽,任其慢慢燃出一股香味。时候不对,地点不对,又凑上一个倒霉的下雨天。今天他来,又是从谈于堇开始,以谈于堇结束。看来人还是得有名,名人加漂亮女人,就更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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