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之因走到门口,下面是并不宽敞的楼梯,通向一楼。他的脚步很重,似乎有意重得让谭呐听见,楼梯吱吱呀呀的响,扶手的木质很好,光滑滑的。墙上贴了几张三十年代画报封面,都是些电影明星,有一张是报纸,于堇演戏的广告。不过,年代久了,人相和字都模糊。
他抬着头,完全不看脚下,似乎他的傲气不是摆出来给人的,而是气质中含有这种东西。这样走了十来步,莫之因忽然停住,回过身来,很大声地说:“谭兄,我知道你的女王的住处。”这倒不是文人咸淡白扯的事,那声音很正经。谭呐赶紧走到门口,冲着莫之因喊:“她住在哪里?”莫之因嘴角露出冷笑,用手抚顺头发,看着楼梯的扶手,不屑地说:“肯定住在Park Hotel!”“国际饭店!那么贵的地方,搞什么名堂?”谭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
“很多人说她在香港演电影挣了大钱,你到底付了她多少?”“跟大家一样,一文未付,预支了一笔路费。”谭呐不愿意多说,他语气很坦诚,“我手头不能松,这情况你知道。”莫之因整个身体转向谭呐,脸抬了起来。他觉得谭呐根本不理解女人。
“这个女人要面子,倒贴住高级饭店也甘心,她就是要上海人佩服剧界女王凯旋的排场。”他索性敞开说出他的不屑:“Park Hotel,西方人设计,西方人当经理,四大银行的产业。现在我告诉你了,你又奈她如何?你知道了,也没法去找她!甚至连电话都打不进去。他们给住客保密,守卫又全是门神一样的人物。”他掉转脸,脚往下迈,话却更刻毒:“说难听了,她在那里当婊子你都不知道。”他突然冒出的粗话让谭呐一愣,但他当即反应过来,开怀大笑,“莫兄呀,怎么你的悲情剧已经开场了?她在上海有谁作伴,干卿底事?”莫之因没有再作声。走到一层,走出门,也不顾外面正下着纷纷小雨,冲进院子,满腔悲愤的样子。
这幢二层的西式小洋房是哈同夫人罗迦陵的产业。外观很普通,甚至围墙都显得灰暗。房子和略显空旷的院子虽说不寒伧,只要修理一下,哪怕墙上清除一点青苔,都会有明显的改观。前院里长了两棵梧桐树,夹竹桃和竹子都长年没有修剪,疯长得厉害。
近年欧洲局面混乱,上海的英美人人心惶惶,都在抛售房子,罗迦陵正好低价收进。可是现在租得起这种洋房的人太少,她就顺水人情,先借给谭呐作办公室兼住处,无非是喜欢攀演艺界名人。莫之因愤愤不平地出了大门,觉得什么好处都让谭呐这种文艺界“元老”占尽!
谭呐的眼光好奇地跟莫之因下楼,看着他走出院子。没料到助手举着伞从院子里进来,手里捧着一堆报纸。谭呐从他跳过渍水的奇特姿势里,发现助手最近胖了,肚子多一圈肉,脸上也长了膘,年纪不到三十,头发掉得厉害。这人做事认真,在爱艺剧团做事务员才不到一年,事事替他着想,脑袋瓜子反应快,一般他想到什么,助手都想到了。比如,他脑子里闪过今天的晚报可能有用,这家伙下班居然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到外面买了一叠报纸回来。
谭呐回到办公室,听见助手推开房子的大门进来,大概是尿急了,他往厕所里去了,关厕所门的声音很响。谭呐想了想,迅速拔了一个电话号码。
“到了。”他简短地说。
“可以上演了?”那头在问。
“应当可以开始了。”他很有信心地说。
放下电话,助手还没有从厕所里出来,谭呐下了楼梯,把梯子上放着的几张报纸拿在手里。他回到房间,喝了一口茶水,这才拧亮台灯,坐在桌前读报纸――报纸竟然已经有于堇近日将到上海演出的消息!他不敢相信。取下眼镜,眯着眼凑到灯光下再看。
真有这条消息!
他四下看,小瓷盘里整齐地堆着烟灰。那是莫之因抽的雪茄,还有他自己抽掉一点的雪茄,依然在灰烬上升起袅袅烟雾。
没想到于堇真的会回到上海,莫之因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觉得自己整个生活给搅乱了。他走到街上,才发现细雨涟涟,淋在他前额脸颊,昂贵的西服两肩上全是雨点。他打了个激灵:今天比昨天天冷,他穿少了。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像无数的手臂在挥舞。为了躲雨,他只好走到树下,稍稍把胸中的怒气晾一些。梧桐树叶发黄,有些落在地上,被水浸泡,大多数树叶已经现出焦黄的病态。有几张叶子沾在树杆上,他拾了一片,看了一下,便扔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没有一点灰尘,但他掏出喷过香水的手绢,擦干净。
《狐步上海》请于堇来主演,这事情一开始他并未反对,只是心里很矛盾。于堇的演技超群卓绝,在上海市民中风头很足,他不便反对,好像也没有理由反对:本来于堇就是交际花一个,来演一个百乐门的红舞娘,没有什么不妥。
但这个剧本,是他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的,里面的爱情如火如荼。他也曾是于堇的戏迷,却不想看于堇演他的戏。最重要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愿看到假戏真演――他知道上海演艺界从好莱坞学来的时髦病:演一场爱情戏,就来一场绯闻。好多对男女,就是这么拆拆聚聚、合合分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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